看看這些汽車
每台都開在路中間
有夠危險
隨便一個小孩衝出來
就要被撞到
路那麼小條
拜託不要開汽車
我最討厭路那麼小條開汽車進來的人
有夠擋路又危險 又開那麼快
時速30都嫌快
汽車應該在大馬路上行駛
樓主開車也沒有慢到哪
倒是那台車 連續逆向2次
檢舉遏止逆向歪風不是很好?
難道你們要親自或家屬被逆向超車撞到
才來哭哭嗎?
建議樓主以後行駛於這種小條馬路時速應保持在10公里以內
看看這個版 好幾個帖 都是小孩突然衝出來被撞到或是差點被撞到的案例
行人擁有帝王條款 汽車要隨時注意 撞到必須負全責
道路限速40你如果遵守交通規則
那你應該是跟拍不到黑車的
那麼為何還加速跟上!?

有時要看狀況的~如果黑車因緊急事故而超車
那就算是情理法~如果是刻意才需要法理情


樓主,如真其他人所言,我打從心裡鄙視你!
世上還有很多有意義的事值得你去作,例如改騎腳踏車,不要再開車了!

你沒看完影片 .

hhs1025 wrote:
道路限速40你如果遵守交通規則
那你應該是跟拍不到黑車的
那麼為何還加速跟上!?

有時要看狀況的~如果黑車因緊急事故而超車
那就算是情理法~如果是刻意才需要法理情
時速40慢速行駛還不讓道?要用低速遊車河,基本概念就是注意後方有無來車,若有,稍稍靠右禮讓後車先行。
樓主這樣開車有錯嗎...?
雙黃線不是本來就不能超車嗎..?
怎麼搞得我好亂呀...

(就算樓主要釣魚...在能超車的時候超..怎樣也釣不到)

最近都在看中國大陸的車禍影片...
有時候還會有碰瓷的...
一台汽車故意開很慢..對向車道有一個騎腳踏車自己人..看到後車超車就讓腳踏車去撞汽車..
這條路是彰化員林通往田中的山腳路對吧,速限是40喔,雙黃線還逆向超車本來就不對,我支持樓主,可以的話送他一個紅包.(105年底時速52被照相舉發,那天薪水就捐給政府了,希望我的微薄之力能把路拓寬一點,速限提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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