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迴轉?」 新北市員警,如何用肉眼遙望遠方做違規判斷?


A辣愛怕跑 wrote:
現代社會都科技舉證...(恕刪)

警察用錄影跟相機記錄違規事實是要保留真實狀況
若對違規情形有意見就照規定申訴
監理站會請開單員警提出證據並依據證據判斷是否屬實再回函給你
在開單現場沒有必要提示證據告訴你違規


曉得 wrote:
所以車流量大的路口
會設置左轉專用車道與左轉專用時相號誌
例如台北市新生南路和平東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十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應在
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
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恕刪)



影片中 「前行或轉彎之車道」 並沒有交通擁塞

該路段路口也不是「黃色網狀線」須要車輛淨空
alex.yu.chang wrote:
如果未安裝行車記錄器,如何證明駕駛人清白?...(恕刪)

看到102樓為止,只有55樓的並排停車必檢舉寫的比較客觀

違規超車舉的判例合不合用,就看該庭法官的主觀意識
不過那個判例的路口如下圖,該車停等位置應該是在紅框區,未進入路口
與樓主的情況不同

某樓有人提出,樓主沒必要繼續回覆,這倒是真的
不管這邊怎麼辯,也不管之前判例如何,交通部片面的釋文種種
都沒有該庭的法官自主意識來的有用

這個不合理.
誰開車左轉或迴轉時在停止線等到對向淨空,且是綠燈才踩油門出發的?
在都會區應該永遠不用左轉或迴轉了..
黃網線設置規定已經修改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
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
交通阻塞。其劃設規定如左:
一、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不予劃設
從影片中
內側車道欲左轉車輛
在樓主前方還有一部前行車輛行駛至路口等待左轉
樓主車輛為第二順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提供駕駛人參考遵守
罰則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列
現在風氣開單從嚴!民眾不是神怎麼會事先知道我進入路口中央時,是否車流能順暢在綠燈的情況下順利駛離?我在無左轉專用號誌的路口,也常常被迫紅燈左轉!
我是胖子
其實這種我在台北也收過
不過我懶得申訴,就當作包給警察的白包囉...
反正這他要怎麼開都可以

相同狀況,我綠燈時候越線準備迴轉,問題是車車太多過不去,一直等到對向紅燈才轉過去..這被開了一張53條第一款..
相同狀況,我在綠燈時後越線準備迴轉,車車太多實在過不去,紅燈了我停在原地,也被開了一張53條第一款....

所以最好你的車子在台灣有自己爆炸的能力,不然廢物警察要開你罰單隨便都能開..
也就是說,一紅燈了,你轉也不是,不轉也不是,待在原地也不是,這時候除了自己爆炸之外,沒有別的方法不收紅單了!!
法規就是有灰色地帶,畢竟文字是死的,人是活的~
每個人的主觀想法不同!!
只能說 被抓到就是被抓到了,去繳錢吧
吵不贏的~~

axr6902421 wrote:
其實這種我在台北也收過
不過我懶得申訴,就當作包給警察的白包囉...
反正這他要怎麼開都可以

相同狀況,我綠燈時候越線準備迴轉,問題是車車太多過不去,一直等到對向紅燈才轉過去..這被開了一張53條第一款..

相同狀況,我在綠燈時後越線準備迴轉,車車太多實在過不去,紅燈了我停在原地,也被開了一張53條第一款....

所以最好你的車子在台灣有自己爆炸的能力,不然廢物警察要開你罰單隨便都能開..
也就是說,一紅燈了,你轉也不是,不轉也不是,待在原地也不是,
這時候除了自己爆炸之外,沒有別的方法不收紅單了!!...(恕刪)


哈哈哈哈 有好笑到
K.Hsu wrote:


http://m...(恕刪)


不要妄想用正常思維邏輯跟魔人溝通

因為你會得到判決書、法條跟奇怪的回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