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最近很火紅的超跑事件的衍伸問題

18分真可怕 wrote:
孝子挺會演的阿穿貴森...(恕刪)


你也看出事有蹊蹺

------------------------------
是孝子還是笑仔??

耳洞穿得比鼻孔還大
衣服穿得比明星還潮
刺青刺得比大哥還酷

恍神?? 不知員警有沒有驗毒??

mscekid wrote:
你也看出事有蹊蹺-...(恕刪)


那些潮服估狗一下就知道價格不斐

然後重點是那還不是普通的耳洞...

有擴孔過的

突然今天新聞畫面整個變樸素穿素T 好不習慣

恍神咧...
mscekid wrote:
自己看看後再來講吧...(恕刪)

其實我發現你閱讀能力應該有點問題...
你是那隻眼睛看到我說超跑就一定違規?
人有帝王條款(但很遺憾,人真的不如超跑)
建築物不會在路上跑
更不會有什麼擦撞的事故問題
駕駛自己撞上建築物一定是全責
(這不需要討論了吧)
現在是討論超跑條例,為什麼你要一直扯到人呢?
只針對人的話,是不是把強制險拉高一點就可?

siva01 wrote:
A車與B車在無號誌交岔路口發生車禍,A車是高級古董車,行駛支道為肇事主因、法院認定過失比例為70%,修車費用損失高達100萬元,B車為國產陽春車,行駛幹道為肇事次因、法院認定過失比例為30%,修車費損失10萬元,A車的損失,B車應負擔100萬 × 30%=30萬元;B車的損失,A車應負擔10萬 × 70%=7萬元。雙方「過失相抵」後,B車責任較輕卻須多賠償23萬元(30-7=23 )

你認為這位大大說的有可能發生嗎?
才是討論的重點
為什麼明明肇責較小,還要賠償對方呢?
先不要管什麼孝子了,不要看到孝子就高潮嘴巴亂開炮
他賠9成是應該的(記得有人說超跑是違停?)
knift wrote:
樓主提出問題的解決...(恕刪)


有人提出美國 美國各州大概是下列三種作法

2千萬跑車:150萬小轎車

假設肇責比例: 8:2

1. 看比例來賠償
一般轎車賠400萬給千萬跑車,千萬跑車賠120萬給小轎車 (美國有13州這樣做)

2.比較過失 肇責超過51% 就不能要求賠償 (美國有21州這樣做)

3.比較過錯 受傷一方 肇責低於50%有權要求賠償 高於50%無權要求賠償 雙方各50% 都不能要求賠償(美國有12州這樣做)


等於說 美國比較多州比較注重 路權
肇責比例互相賠償 根本就不合乎邏輯

誰錯誰賠 才合理
一定有人是主因 誰是主因就該誰負責

整個事件更本被媒體給歪曲,出事就說是孝子,哭腰說沒錢,以後大家都模仿有樣學樣
疲勞駕駛就是危險駕駛,不要在那哭腰,個人是完全不同情肇事者
Yang咩 wrote:
其實我發現你閱讀能力應該有點問題...
人有帝王條款(但很遺憾,人真的不如超跑)
建築物不會在路上跑
更不會有什麼擦撞的事故問題
駕駛自己撞上建築物一定是全責
(這不需要討論了吧)
現在是討論超跑條例,為什麼你要一直扯到人呢?
只針對人的話,是不是把強制險拉高一點就可?


你自己也說撞上建築物是全責
孝子撞到建築物也賠不起,屋主是否也要佛心一下??
如果有follow這幾樓的話就知道我一直贊成拉高強制險
但在法令修改前,拉高強制險=現有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超額險



Sammama wrote:
有人提出美國 美國...(恕刪)


希望台灣也能朝這方向修法!
mscekid wrote:
你自己也說撞上建築...(恕刪)

你誤會了啊!我完全沒同情孝子
而且也沒人在討論他吧
(為什麼要圍繞孝子一直打轉)
超跑停路邊,自己撞上去當然要負責
賠不起是他家的事
發現我們討論的是不同方向

樓上有說肇事主因不得要求賠償
這才是我主要提出的
Yang咩 wrote:
你誤會了啊!我完全沒...(恕刪)

超額險保人,保車,保建築物,保其他財產
保護自己保障他人
管他是不是你撞超跑還是超跑撞你,大家都有保就大家都有賠
要是今天超跑撞到你而超跑車主名下無財產兩手一攤你也拿不到賠償

我在別棟樓也提到絕對路權的重要性,只有全對與全錯
絕對路權+超額險(拉高強制險)才能避免所有的爭議
如果撞到的不是4部超跑,而是4個人
大概也沒有人會在乎他是什麼子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