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敲竹槓,請大家幫幫我!1/14更新

有保險嗎?就用保險處理...

95000便離行情太多,對方要告是他的自由,但是對對方絕對不划算。
超過半年當然他不能再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

這樣的話大可放心

只要喬民事賠償部分
陪牠耗吧
什麼樣格局的人
有什麼樣的人生
要同情一下這種人

請問一下,

一般來說醫生診斷書如果開需專人照護1個月但是是家人照顧的話

就不能申請照護費嗎?

可以的話是用一般照護行情算還是用強制險1日1200元來算

如果有請看護的話,就是算實際花多少錢對嗎?
MING ZHONG wrote:
對方目前說有單據了!
但我又有疑點了,
因為他是從外地來的大學生,
但他的驗傷證明和修車單據
「都不是」在事發地申請,
會不會有造假或灌水的疑慮呀?

1.換下的東西,請他還給你,若是不還,可以從侵佔的角度來討論
2.單據上的東西,可以檢視是否更換,若有灌水,就是偽造文書。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如果你有保第三人任意險(含財損)
其實你不用做任何事情耶
你只要跟他說我有保險請聯絡保險公司
然後其他什麼都不用管了
除非你保險額度不足

MING ZHONG wrote:
大家好!有關於車禍...(恕刪)


過了半年了不用理他讓保險公司跟他處理

我猜最後他會因為偽造文書被判刑(公訴罪)
根據之前的經驗,調解委員會會視情況幫雙方協調,若是金額差異太大,他應該會介入協調,如果有保險處理,額度足夠情況下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因為我方已經具備誠意處理車禍,如果對方還是執意要告,就讓他去提告,光律師費就讓他吃不消了。

依照你敘述的情況已經過半年所以應該只剩下民事賠償責任,我覺得只要符合情理即可,通常這種都是後面有人下指導棋想要賺一筆,但是現在保險公司一切都要有依據,休息也不是他自己說了算,要有醫生開立的憑證,所以後來和解也是依照合理數字賠償,樓主可以多跟保險理賠員多溝通。

建議車輛還是多保個基本的丙式保險,一旦有狀況發生,絕對讓你省去許多困擾。
你有保第三責任險,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

你民事的部份請他和保險公司聯絡處理就好,你最好不要和他聯絡,你只要催促保險公司趕快處理;不然你的保險費用是白繳了。

如果過失傷害的追訴期過了你可以放心了,至少你不會被判刑罰錢被對方逼著和解。
因為這個社會"高人"太多,跟詐騙集團一樣多,連大學生都有樣學樣,

請版主絕對不要退縮,給他告。

最可能連5千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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