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國道上逼停機車強拔鑰匙


sidney178 wrote:
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恕刪)


看不出來汽車有甚麼不得已,報警處理是可以的處理方式,硬攔車是為害機車騎士生命安全。
這年頭大家都好有正義感
都化身法律大使,一秒變法官
看看肉圓哥,跟那個虐嬰的
以後不用開庭,直接人民公審就好

yan886123 wrote:
不要講什麼狗屁法治...(恕刪)


用點腦袋想想,妳這叫做教唆殺人的犯罪行為。
好一個誤上 駕照這樣也考過
臉皮厚果然不凡

yan886123 wrote:
不要講什麼狗屁法治
破壞秩序的人還講什麼法治
賓士車下次不要當什麼正義哥了
有時間的話擦撞一下給個教訓就好
後面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至於被撞的騎士
都騎上國道了
還怕被撞死咩?
死都不怕了
還怕拔鑰匙咩(恕刪)


公布一下你的車牌號吧,公布大車社團,不要講什麼狗屁法治,有看到你違規,有時間的話擦撞一下給個教訓就好,後面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至於你會不會被撞死,都開上國道了,還怕被撞死咩?死都不怕了,還怕什麼呢?

blink_blink21 wrote:
想上國道沒關係


用誤騎就有點LOW


被問還支支吾吾


虧影片字幕配得這麼生動.(恕刪)



騎士的錯誤會有各種交通法規去制裁騎士,我們都不是執法者,也不是法官

咖灰加奶 wrote:
更像是預謀

我也不覺得賓士危險動作

制止違法 人人有責...(恕刪)


你要不要公布你的照片,因為你認為"制止違法 人人有責",以後路人看到你有違法的行為,就先把你壓制在地上奪走你可能或是已經造成違法的工具,而不是先報警
她這麼急一定是去彰化買肉圓
其實賓士阿北只是下來告訴她
記得加辣不然家暴
Renault Grand Espace IV 2.0T MB W204 C200K Estate
那台上國道的是白牌150 哪來的重機
t018893000 wrote:
什麼強制罪?不懂??...(恕刪)


客觀上的確是有強制行為 但是就如同三寶神走位被其他車輛輾過一樣

警察沒有權力決定是否有罪 所以只要有疑慮就是移送 檢察官才能決定是否起訴

這個四輪車主 大概也只能主張是再避免緊急危難 所以才拔鑰匙 加上沒有主觀犯意 基本上應該是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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