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shGen wrote:譬如在美國德國,惡意逼車是要吊銷駕照的只是台灣罰太輕,讓雞腿駕駛以為輪子愈多路權就愈大...(恕刪) 輪子愈多路權有沒有愈大我不清楚不過輪子少的很難撞得贏輪子多的倒是真的就像瘦子撞不贏胖子所以胖子路權比較大?
Deoxyribose wrote:照你邏輯第一層動員...(恕刪) 有沒有比較高我不予置評,那也不是重點…這麼說吧!看一下該汽車駕駛跟機車比起來誰的處罰比較重就知道了整天天來天去的…抗壓性是有多差?沒見過世面是嗎?我自打臉還好吧…你被一堆人打臉還這麼得意,可憐
Leonyang1603 wrote:有沒有比較高我不予置評,那也不是重點…這麼說吧!看一下該汽車駕駛跟機車比起來誰的處罰比較重就知道了整天天來天去的…抗壓性是有多差?沒見過世面是嗎?我自打臉還好吧…你被一堆人打臉還這麼得意,可憐...(恕刪) 喔~已經是不予置評,不是重點了?早點承認自己錯了不就好了?一堆人打我臉?在哪?
TrashGen wrote:拼命帶風向模糊焦點是沒用的雞腿駕駛沒遇到鐵板,馬路上攔車搶鑰匙當作搶劫犯反擊,甩棍電擊棒齊上也是合理...(恕刪) 帶什麼風向?合理不見得合法啊你要這麼做也是可以,風險自負罷了
騎機車上高速公路就只是違反交通規則而已,就像停紅燈越線&無照駕駛&併排違停&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一樣都是違規罰款而已,根本就沒有觸犯刑法,不是犯罪行為,歷年來也都沒有人被起訴判刑。此次事件中的女騎士依然也是每天正常過日子,連被起訴也沒有;反倒是賓士男任意逼車觸犯了刑法,準備要被起訴了,下星期一就要開庭好好面對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