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先不說您肉眼測速器...(恕刪) 法官對於超車早有明確定義,同車道右側超車完全不符合所謂超車定義,也就是說同車道右側超車不等於右側超車,所以之前的這些罰單我認為是警方引用法條有誤,當然我說的不一定對,否則這樣的話我下次騎重機就知道怎麼玩四輪汽車在我右側超車了。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明文規定,在車輛右轉彎時,應於交岔路口 30 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並逐步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若由慢車道右轉彎時,則應於距離交岔路口 30 公尺或 60 公尺處,換入慢車道。就這幾天我在路上所見很多汽車駕駛人都忘了提前打方向燈的習慣都等到路口才打方向燈切車道或轉彎
哎 我也搞不清楚 重機到底是汽車還是機車在快速道路明明已經快樂表110了去每天被重機洗臉到連車尾燈都看不到!!也騎太快了吧!!過年回台北老家因為住小學側門口 路邊有機車格 也有汽車格不管機車格 汽車格 都有人停重機 真的是搞不清楚定位
cust123456789 wrote:哎 我也搞不清楚 ...(恕刪) 嘖.........最近年假有機會去羅東鎮繞一圈可以看很多汽車直接停機車格(一輛停多格)我在一般道路速限60騎車也是很多汽車超速刷卡啊~~~~~~
一堆說右側超車違規的是沒開過車嗎???很明顯就是影片車子打了方向燈就右轉的問題沒看到前面也有一輛機車撞到了嗎??假日三寶多, 開車真的要小心!ps.假日國道最右車的慢車道都變成超車道了, 一堆三寶龜車都擠到超車道, 這才令人感到火大
cust123456789 wrote:哎 我也搞不清楚 重...(恕刪) 我的經驗是,之前騎西濱往南,照速限騎90,但是在兩線道上左側忽然大軍壓境,卡車領頭,後面的一堆小客車快速呼嘯而過,我知道我擋住他們了,但速限90的這種速差對我來說反而危險,油門灌下去看看他們是開多快,喔,原來是14格up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