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綠委建議:酒駕預備犯先關三天 三部表態贊成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恕刪)


宿醉最多兩天就醒了,三天太長
關三天!!那關三天這段時間的費用誰付?納稅人付嗎
建議酒駕把車子壓掉,因為變成殺人兇器,額頭刺字,因為酒駕都不當別人命一回事了,那有需要給酒駕的人面子嗎?應該可收嚇阻效果
事實證明台灣俚語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希望統一一樣關15天!!
三天.容我罵個髒話...不要又來個易科罰金...
3天是短了點,可能是關太久,牢舍會不夠住。

建議再剃個大光頭好了
強制這些酒駕的...在晚上應酬的時間到警局報到....然後叫他站在第一線去攔車子停車酒測.....讓它們體驗警察的辛苦和恐懼.......如此一來....他們沒辦法應酬也不會酒駕去害人....體驗過後沒被撞死也能有所警惕.....但跟鞭刑一樣推不動打打嘴砲
關三天 跟 煙毒犯關一起 警惕最有用

光是跟煙毒犯銬再一起 他們就嚇死了

之前有朋友真的這樣被銬一次 他就不敢了
關幾天都應由(酒駕預備犯)來支付(沒錢付做手工抵)

建議:先關一週.吊照一年.加一鞭

違規致死:駕駛車輛充公.刑期至少關滿3年.(關說)加重刑責.一週打一鞭連續7週(效果佳.以免痛失效)

不宜太久...其實是...




監獄滿了拉。。。。。。裝不下 



這不是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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