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務面高手 wrote:
我快笑死你到底懂不懂法律,刑法的損毀罪呢
你要故意在引文重要的字眼刪去,我也沒辦法。
只能把我原文胋在下面,請問你是那一隻眼睛看到我寫到"刑法"的損毀罪?
不過能博君一笑,也算日行一善,只是笑笑就好,不要來打口水戰的。只要口氣有火藥味,恕本人不再回應。

sunyearhuang wrote:
妨害最終一定是妨害到人的行使權利,才會構成強制罪。
所以前面多樓我一直提出討論的癥結點在:
樓主機車停在合法車格,續停是否其合法權益?
若答案若是肯定的,
那麼他人(未經同意)把樓主的機車移到禁停區域,有沒有妨害樓主續停在合法車格的權益?
這樣有沒有妨害人行使權利?
只有討論這個癥結點,才會真正討論到問題重心。
其它討論都是不著邊際的。
移車問題確無判例,我也只說可告強制罪,但沒說一定勝訴。
但從21樓的判例,我覺得勝算並不小。(它但有不少的相似處,但會打到最高法院,顯必法官的見解也未必相同)
sunyearhuang wrote:
本案因果關係我解釋了,你可以就本案例因果討論,只有高空的論述等於沒有結論。
我同意小事很少興訟的,上了法庭也可能先被罵一頓。
但不表示有人卯起來打官司,就不會有結果。21樓的案例就是一個小事打到最高法院的判例。
或許該小事不值浪費司法資源,但該案例還是供日後得多研究的參考。
本樓樓主問到法律問題,我提供可能的條文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