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沒有被檢舉過,不過偶爾會檢舉別人。我自己開車則是小心翼翼的,紅線堅持不停,搞的坐我車的人都很受不了,都要停很遠的黃線或停車格再走到目的地,不然就是繞來繞去浪費很多時間,有時候也蠻困擾的,因為很多地方都是整區劃滿紅線,然後上面又停滿車(例如板橋埔墘),真的找不到地方合法停車。如果不小心開到左轉道,就一定會跟著左轉然後繞一大圈回到原路,常常被車上的人嘲笑。所以現在我出門前就會先用google地圖看好目的地附近有沒有黃線或停車格,如果都沒有就找停車場,還要規劃備案停車場等等,要做很多功課才敢放心出門。開車出門真的很麻煩...現在可以體驗到朋友說的「買車反而是被車綁死」的真義。
目前沒有 也沒收過國家級追焦照倒是有檢舉過別人 雙黃線大外割要迴轉的計程車 也不管後面有沒有來車的那種遇到這種真的很賭爛不過檢舉也是很麻煩 要寫一堆資料 然後還限制影片大小說真的要不是真的被氣到 誰會沒事一直檢舉別人 又沒獎金可以領只能說如果哪天被檢舉了 我可能也就鼻子摸摸去繳罰單違規事實明確的情況下 自己也無話可說了
等一下,行駛道路轉彎沒打方向燈才不是惡意檢舉咧,看到樓主舉這個例子我都笑出來了行駛在馬路上危險性"相對較高"的條件上,變換車道還不打方向燈,別人哪會知道你要幹嘛、要轉去哪、他哪來得及反應,非常高機率會被你撞欸,根本就在謀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被檢舉反而才是正常的好嗎要你動個手指關節而已又不是要你命,還敢怪別人檢舉來,我就問問,發生肇事請問誰應負的責任更大?換個立場,今天反過來換你因為別人沒打方向燈而撞上你,想當然你當然會怪罪別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但是雙方處理完之後我相信你還是會繼續不打方向燈、以及不爽被檢舉沒打方向燈,因為你的出發點永遠只有你自己,你只在乎你自己有沒有事。 完畢。
被賤人檢舉過...那天載著新買的木桌去找師父幫忙鋸腿,一個巷子的一樓,師父已經鋸到最後一根,後來來一台黑色小爛車停在我的後面,我馬上上前要把車移走,他卻跟我說不用,他要等隔壁公寓的朋友下來,後來桌子好了,我拿上車後開走,他老兄還停在那邊,隔了1、2個月吧,收到一張紅單... 照片就是那個巷子,我車子正後方的照片...說真的看到檢舉照片我頓時有對人性感到失望、可怕的念頭,一個人為什麼可以做到這麼下流? 無恥?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