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21歲警跟著學長一起(恕刪)
你替少年設想
那我替警察說句話
如果少年無照,且守法
這次撞死警察的事件就不關他的事
換個角度來看
少年有照,但仍撞上執勤中闖紅燈的警察
那就應該知道
行經路口時就算是綠燈還是必須確定路口的安全,且減速慢行
雖然公務車輛無肇事免責權
但是其他車輛都必須優先禮讓公務車
請問少年有做到慢行禮讓嗎??
只憑沒聽到、沒看到就想卸責???
無照駕駛是否為肇事主因??
我認為也許未必是主因
但是無照少年在駕駛法規與經驗上嚴重不足之下
在路口做出不佳的判斷與行為
與值勤中的警車造成事故
且造成執勤員警死亡
必須負擔大部分的的肇事責任
呈請法官從重量刑
以敬效尤
且讓此判例能成為未考取駕照的用路者之警惕
減少這類悲劇再次發生
謝亞軒無照飆速撞死3人二審判12年 法界:給飆車者教訓
無照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重判謝12年
在你像樓主一樣宣導無照上路時,或是像樓上幻想要去撞國中生
可以先想一想要不要無照去蹲12年...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本座大膽斷言,肇事責任歸屬上,警方絕對超過6成責任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緊急車輛依法執行緊急勤務,在交通法規中只有「優先路權」,並沒有「免除注意路況的義務」,這在以往的法院判決書中已經出現很多次了,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查閱。
既然你都說是優先路權了,為什麼還要負超過六成以上的責任?當然我也不認為警察會完全無責,但如果說有優先路權還要負較大責任,那平常交通狀況都要大亂了,轉彎車也不用禮讓直行車啦!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今天把那小朋友換成一個有駕照的駕駛,也絕對會撞上,此案和有無駕照根本沒有關聯。
分析的頭頭是道,但只考慮到少年「看到」警車開始反應,完全沒有提到「警笛」這項因素。你以為警笛裝了是打擾民眾睡覺用的嗎?正常駕駛人聽到警笛不就應該減速確認緊急車輛位置?考駕照有沒有教?跟無照無關?
難怪人家說花東好山、好水、好無聊,看來真有人每天閒得發慌,每天上來發奇文讓大家共賞刷刷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