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摔怪外送員突衝出! 監視器還原「沒碰到」

u6061 wrote:
影片裡+82F街景圖~外送車車頭已右轉進入幹道裡了


進不進幹道就看法官怎麼判囉

我怎麼看頂多都進一半而已
u6061 wrote:
你看82F的街景圖就會發現跟你說的柱子關係不大 (恕刪)


我看錯了 柱子是在另一邊 這應該是熊貓的錯了

我認為街景歸街景 主幹衝突主要還是雙方有沒有預警到 (因為都是紅黃燈) 如果有東西擋到 雙方就會無法預警對方何時要出來而發生憾事 上班的時候就是知道這點 所以過紅黃燈巷口都很小心 會放慢速度

還有那種把車子臨停在巷道交接處的 根本連巷子口都遮掉了 巷子裡的人要出來也很危險 主道上的人要過也很危險
外送員還未侵入車道,要說因果關係很難啦

阿北應該要去扯小黃,入侵對向車道

看到小黃過來,害阿北嚇到摔車,這樣比較說的過去。
騎山貓甩尾 wrote:
有無碰撞不是責任歸屬依據。

但以這起事故來說
雖然外送員在路口已經停車再開
但老人可能因為視野不良被嚇到

一般人行道或是建築物退縮的用途就在這裡
可以讓叉路的駕駛人看到對方
這個巷口完全沒辦法,所以對老人來說不管對方再怎麼慢
可能還是會有點嚇到


嚇到是事實,而被嚇是否出於外送員的主觀的故意或疏失,會是心證的考量之一。

在攻防上,外送員可以主張,在幹道切入主線時,機車要進入視野淨空處可見左方來車的位置才可以確認左方無車(停得更後方則視野受阻,看不到左側來車),因此他的操作行為正確且符合法規,並無造成主幹車輛驚嚇之故意。跌倒車輛是因為其駕駛反應不正常(過於容易受驚嚇)與操控失誤,在足堪避讓的道路空間,無法適當操控本身車輛所致。

肇事主因是主線跌倒車輛的視野受阻,不能及早預警左方巷口切入之機車,導致到了接近巷口才被"驚嚇"。如果當地沒有裝反光凸鏡,受害車主更應該做的是---考慮申請國賠。


以這條路的路形,熊貓若不斜插靠右出去幹道,是看不見左方來車的,
照交通規則的停車再開就更不用說了,根本看不到的路口,死咬著要確認路口來車才出去是傻子,
事實是你沒出去根本無法確認。

老人自己切邊走加上控車不穩才會摔
archchu wrote:
以這條路的路形,熊貓(恕刪)
台灣很多路口都是這樣設計
基本的道路設計就很有問題
感覺就是有人摔了,就要找個人出來揹責任跟付錢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看起來是有因果關係
不過更大的肇因,是摔車那位反應過度,缺乏防衛駕駛觀念

熊貓很明顯是沒有違規的 ,甚至連幹道都沒進入
你不能因為自己反應過度與缺乏防衛駕駛觀念造成車禍,就去賴別人
所以我覺得熊貓應該免責
Ja100cky wrote:
補充影片車禍發生倒底(恕刪)


有時候覺得遵守交通規則的外送員很可憐
但有時候覺得有些外送員很可惡!
車輛行駛於一般道路路口處本就要減速慢行,並注意有無來車,
你老伯無敵馬路都你家開的,所有人都給禮讓你就對了啦!
這麼容易""受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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