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6061 wrote:你看82F的街景圖就會發現跟你說的柱子關係不大 (恕刪) 我看錯了 柱子是在另一邊 這應該是熊貓的錯了我認為街景歸街景 主幹衝突主要還是雙方有沒有預警到 (因為都是紅黃燈) 如果有東西擋到 雙方就會無法預警對方何時要出來而發生憾事 上班的時候就是知道這點 所以過紅黃燈巷口都很小心 會放慢速度還有那種把車子臨停在巷道交接處的 根本連巷子口都遮掉了 巷子裡的人要出來也很危險 主道上的人要過也很危險
騎山貓甩尾 wrote:有無碰撞不是責任歸屬依據。但以這起事故來說雖然外送員在路口已經停車再開但老人可能因為視野不良被嚇到一般人行道或是建築物退縮的用途就在這裡可以讓叉路的駕駛人看到對方這個巷口完全沒辦法,所以對老人來說不管對方再怎麼慢可能還是會有點嚇到 嚇到是事實,而被嚇是否出於外送員的主觀的故意或疏失,會是心證的考量之一。在攻防上,外送員可以主張,在幹道切入主線時,機車要進入視野淨空處可見左方來車的位置才可以確認左方無車(停得更後方則視野受阻,看不到左側來車),因此他的操作行為正確且符合法規,並無造成主幹車輛驚嚇之故意。跌倒車輛是因為其駕駛反應不正常(過於容易受驚嚇)與操控失誤,在足堪避讓的道路空間,無法適當操控本身車輛所致。肇事主因是主線跌倒車輛的視野受阻,不能及早預警左方巷口切入之機車,導致到了接近巷口才被"驚嚇"。如果當地沒有裝反光凸鏡,受害車主更應該做的是---考慮申請國賠。
以這條路的路形,熊貓若不斜插靠右出去幹道,是看不見左方來車的,照交通規則的停車再開就更不用說了,根本看不到的路口,死咬著要確認路口來車才出去是傻子,事實是你沒出去根本無法確認。老人自己切邊走加上控車不穩才會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