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問檢舉達人(群)?

howardhou wrote:
不知有沒有哪位檢舉達本樓中的檢舉達人是不是從不違規?)


本人雖達不到違規達人所說的『達人』等級,也只檢舉危害自己及家人鄰居的違停(公車停等區、斑馬線、轉彎處、併排)。早年買新四輪車剛到手,油門拿捏不好,就超速兩次,在高速公路被攔下開單,當下覺得羞愧無比,離開後以正常速度偏下,行駛於最外側車道到公司,整天心情低落。爾後駕車,絕對是低於最高速限行駛,也絕不佔用最內側超車道,一切都按規矩行車。在變換車道前50公尺就打方向燈,確認後車不近,才會變換車道。在一般道路行車,找不到停車格,也絕不會臨停在黃紅線上,沒位子的話,寧願停到最遠的公私立停車場,再走到目的地。往後就完全再也沒收到任何罰單,也會經常到監理網站查詢個人有無違規紀錄。

所以,一切都是要有廉恥、羞恥心,罰單就能達到教化的功能!
違規達人一直說政府搶錢,但只要自己不違規,政府搶不到你的錢啦!
罰款太少

累犯以十倍罰款處罰,看樓主是否還振振有詞

迷你小棕熊 wrote:
就是台灣駕駛人道德知識淪喪,罰款已無法遏止交通違規...
所以應該改用刑罰或鞭刑取代....這樣OK嗎?
howardhou wrote:
如果說某人要害某人...將他的車P到


檢舉交通違規,是為了糾舉開車習慣不好,危害他人的駕駛行為,沒人會閒到去偽造文書,吃上公訴刑事案件!
你說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民眾檢舉的比例大幅成長。 但請問你單一個體的人&同一種違規被檢舉的比例有大幅成長嗎? 沒有嘛!! 檢舉大幅成長有跟上違規人數的比例嗎?

道理很簡單! 就是因為違規罰款不夠多,不罰多次一點大家不會怕! 以中山北路從SOGO算起到士東國小的併排停車違停為例好了,在罰款還沒漲價前,併排違停的比例之高難以想像! 後來漲價後,就相對減少非常多!

結論! 在罰款還沒漲價前,請大家用力檢舉!
看海成花 wrote:
看吧...
講沒幾句又詛咒別人家人被撞死,
這素質令人堪憂阿......


祝福你每天一路平安不會遇到違規達人,安全回到家,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pampersbaby wrote:
「不會違規、就不會被(恕刪)

檢舉絕對有用,在我的地區,有間圈圈的車廠,總是喜歡把新車或是維修車,停在門口人行道上(最多超過10幾台,還停到下面紅線)讓行人無法通行,打110警察來了,他們就把車移走,警察也沒開單,後來我就每天整排拍照,照三餐檢舉
現在都不敢亂停,整排乾乾淨淨,你說檢舉沒用嗎?
樓主有想過報案三聯單是哪時候開始的嗎?

另外,之前很多交通事故案件是直接和解並未報案,因為行車記錄器並不盛行,所以很難確認責任歸屬,有時候甚至找不到肇事者,乾脆不報案。
應該去砲轟 交通規則與道路設計...

pampersbaby wrote:
「不會違規、就不會被...(恕刪)
calvinmbpiei wrote:
併排違停的比例之高難以想像! 後來漲價後,就相對減少非常多!

個人經驗,

曾經某台 8+9 車違停,我按他喇叭,他頭伸出車外大罵,

我個人膽小又怕事,就回家剪片送件,

只罰了 300 塊 + 菊花燈驗車單,

3 天後,又遇到他違停,再送他 300 塊,

怪怪,

才 600 塊,他就不再違停了耶,之後的 3 年到現在,再也沒有送過這個車號,

我心眼小,想多送他一張都沒辦法,

沒想到 600 塊就能讓一個人變得遵守交通,

說檢舉沒用的人,我笑笑不反駁,隨他說囉,腦袋是他的,要怎麼說,都尊重他。
Jack 你好棒 wrote:
這種只出現過一次,也被判刑了,

表示很有可能,從民國建國以來,沒人成功過,

想要用P圖入人於罪,不是幻想是什麼 ?

不要再凹了,不好看。


請你睜開你的昏花眼,
去看看我的前PO,我只是在問有沒有人會這樣做, 如果有, 難道就認栽不去申訴?
並沒說有人會這樣做, 請注意, 我沒有說有人會這樣做。

是你自已說有人這樣做,且被判刑
然後又說這樣做是幻想,
既然有人做了,不管是一例或多例,這都不是幻想,
不是我在凹,是你在凹,真的不好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