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ardhou wrote:
不知有沒有哪位檢舉達本樓中的檢舉達人是不是從不違規?)
本人雖達不到違規達人所說的『達人』等級,也只檢舉危害自己及家人鄰居的違停(公車停等區、斑馬線、轉彎處、併排)。早年買新四輪車剛到手,油門拿捏不好,就超速兩次,在高速公路被攔下開單,當下覺得羞愧無比,離開後以正常速度偏下,行駛於最外側車道到公司,整天心情低落。爾後駕車,絕對是低於最高速限行駛,也絕不佔用最內側超車道,一切都按規矩行車。在變換車道前50公尺就打方向燈,確認後車不近,才會變換車道。在一般道路行車,找不到停車格,也絕不會臨停在黃紅線上,沒位子的話,寧願停到最遠的公私立停車場,再走到目的地。往後就完全再也沒收到任何罰單,也會經常到監理網站查詢個人有無違規紀錄。
所以,一切都是要有廉恥、羞恥心,罰單就能達到教化的功能!
違規達人一直說政府搶錢,但只要自己不違規,政府搶不到你的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