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sn2jzw wrote:這樣說吧!沒有這台機車闖上國道!後面這些事不會發生! 因為這個因 才有後面這個果...(恕刪) 把機車換成 貨物掉落,或是 豬 在國道堵塞 會不會發生同樣的事呢機車不會每年在國道上,但 貨物掉落 每年都在發生,去年有 豬可以撿
樓主這篇文章其實是想宣導~重機還是可以上國道的~~因為他們有繳稅金,要路權..所以一直才說後面的車禍跟機車沒關係...假設今天這白目的機車騎士沒有被警察救了 ,被一堆車壓扁 ,然後血淋淋的畫面流出後.這些想上國道的重機騎士還是一樣的想法嗎?yisn2jzw wrote:這樣說吧!沒有這台機(恕刪)
Sinopacvc wrote:我想真正搞不清楚狀況...(恕刪) 對啊,法律確實有不足的地方例如保持安全距離這回事自身經驗,無論快速道路、高速、蘇花永遠都有人喜歡死貼著別人車尾,開車方式好像以為前方永遠不會有突發狀況一樣。巨額罰鍰懲戒那些不顧別人安危的駕駛,就是本國法律所欠缺的,營業大客貨車更是得好好管制,每次出事非死即傷。你如果指的是機車駕駛的連帶責任,那以後國道上應該都不能有事故,事故發生後產生二次追撞還需負連帶責任,後車只要顧著往前直直衝就好。是這樣嗎?
贊同樓主的論述...今日不論什麼車種在前方發生事故...後方車輛原本就要保持距離減速慢行...行駛於路肩更是要加倍小心注意是否有故障車輛臨停...大車原本煞車距離就比較長了還這樣橫衝直撞...會出事不是偶然啊!
daniel8904009 wrote:2020/10/05(恕刪) 台灣人沒再管妳邏輯的!台灣人單純就看你是不是當事人,妳如果是當事人妳就知道要找誰索賠了!如果妳是當事人妳應該也是找機車索賠的其中一員!反正每件事情都一體兩面,一定會有兩面意見,所以才需要法官來判決~如果事情能像妳頭腦這麼簡單就好了!那還需要法官來判決幹嘛!養這麼多法官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