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oreVW wrote:
而且某王還很會嘴被打(恕刪)
你被我打臉!我被你打臉什麼?願聞其詳
宙王 wrote:
要回收也是某些檢舉廢(恕刪)


哈哈哈哈哈!還真廢

不違規好難啊!

要我收罰單也好難啊!

宙王 wrote:
你被我打臉!我被你打(恕刪)

等你把自己一年內的交通罰鍰繳納紀錄秀出來中
記得要證明是本身所有
不然臉會腫腫哦

希望回覆別又是顧左右而言他丶轉移話題丶跳針了
至從上個月,廢除王出現後,
6個直轄市的民眾上傳檢舉數量幾乎天天都增加


11月中旬後也好多人私我要開始檢舉交通違規,

感謝王,謝謝有神喔!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至從上個月,廢除王出(恕刪)
原來我這麼厲害喔!面子真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至從上個月,廢除王出...(恕刪)


馬上貢獻一張。
這個APP內建的錄影程式沒有發揮iphone11的優點,要來寫寫信建議改進一下。
宙王 wrote:
原來我這麼厲害喔!面(恕刪)


你的違規罰鍰繳納紀錄呢?
等很久了
不敢拿出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至從上個月,廢除王出(恕刪)


大家都硬起來⋯
想好好打臉違規魔人
慣性違規,漠視交通法規,永遠都是別人的錯,開車上路即無視他人存在其實也是一種精神疾病,不少人在路上的行為已經符合診斷標準了
------------------------------------------------------------------------------------
轉自台大醫院健康電子報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患者看起來往往與一般人無異,甚至會顯得有魅力而吸引人。他們
缺乏同理心、悔恨或羞恥的特質,使得其自利而衝動的行為模式更加危險。
~~~~~~~~~~~省略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患者從青年期(15 歲)期間即呈現一種廣泛的「漠視及侵犯他人權益」
的行為或思考模式
~~~~~~~~~~~省略
在這個診斷準則中列舉七種,而患者至少有其中三種以上:
(1) 無法遵守社會規範或法律。
(4) 容易發脾氣,而且具攻擊性。常常與人起肢體衝突。
(5) 魯莽,不在意自己或他人的安危。
(7) 不知悔恨、少內疚感。常常以無動於衷或合理化的方式,看待自己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虐待或偷竊。
https://epaper.ntuh.gov.tw/health/201512/project_2.html
oyc4388 wrote:
慣性違規,漠視交通法(恕刪)


01會員裡就有幾個低能邊緣違規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