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
台南市議員許又仁今天說,陳姓騎士認為,如果她故意違規,被開罰也就認了,但她只是一時疏忽,忘了打方向燈,警方竟在短短1分鐘內而且在社區內的短距離連開4張未打方向燈的罰單,這實在很不合理。
一分鐘內四張罰單四個不同的路口
表示連續路口轉彎轉了四次都被抓, 根本沒打方向燈的習慣
怎麼有臉說自己是一時疏忽還找民代?
cricketpage wrote:
但是雪隧開通修改速限的時間是多久你可以去查一查
這樣短的時間內...台灣車輛數暴增???還是今天和明天的車輛科技一日千里???
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出修改只有一個理由....
就是訂的時候完全沒有好好仔細的規劃評估......
完全錯估了雪隧的流量....交通管理草率的處理...只是沒人需要負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