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 破車可以不要擋內線~拜託

在日本跟歐洲都開過車
當地都把『不占用超車道』
當成是公民守序的行為
若有限速,短暫超速超車後
再回到外側車道正常行駛
這樣的行車習慣會降低堵車的狀況

台灣民眾適用這種行車習慣嗎?

另外,國外很多路口都不設紅綠燈
用支道必定禮讓幹道的方式
或是小路經路口停車再駛的標誌
或是利用圓環來自主管理路口交通
台灣人我們作得到嗎?
作得到就先從不占用超車道開始吧!
Q9550 wrote:
不要嘴什麼測速器啦 用車道白線就可以算出時速了啦


準嗎 你講得出正確的數字嗎
還不都是加個 "大概"
那也就是估算啊
wllee9918 wrote:
反社會人格啦,不只你(恕刪)


我是反那些自己佔用車道還有臉講別人!要臉不?想修理我?找的到我在講
FerrymanLimmat wrote:
在日本跟歐洲都開過車
當地都把『不占用超車道』
當成是公民守序的行為
若有限速,短暫超速超車後
再回到外側車道正常行駛
這樣的行車習慣會降低堵車的狀況


看到上面有個人說檔的很爽
就知道又在以別人超速(自己最高速)之名 然後行檔車之實
這不就解了嗎 這些人都是一個樣
什麼別人超速 自己最高速 都是假議題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本座從不飆車騎乘永遠...(恕刪)

馬英九過去的三鐵名言是,「跑在我前面算超速,跑在我後面算妨礙交通。」,以馬為標準。
自以為最高限速占用超車道無妨的人
已經造成後面車流打結堵塞了
也影響了後面車流以最高限速行駛的權利
『請不要再這麽正義地自私了』
FerrymanLimmat wrote:
自以為最高限速占用超(恕刪)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表示,「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超速,逼迫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前車讓道,本局將嚴格取締此等惡性違規,維護國道行車秩序

最自私的人就是自己違法還要檢討守法的人

連守法都做不到, 還有臉在那說543
FerrymanLimmat wrote:
在日本跟歐洲都開過車
當地都把『不占用超車道』
當成是公民守序的行為
若有限速,短暫超速超車後
再回到外側車道正常行駛
這樣的行車習慣會降低堵車的狀況
可是日本和歐洲的研究也說
車流量大時,盡量保持在原車道,不變換車道,車流才更順暢
研究還說,車流量大時,適度減速和加大車距,減少急煞的機會,也會使車流更順暢

總之不要挑著說!
sidney178 wrote: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表示,「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超速,逼迫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前車讓道,本局將嚴格取締此等惡性違規,維護國道行車秩序

最自私的人就是自己違法還要檢討守法的人

連守法都做不到, 還有臉在那說543


問題是...今天這討論和國道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原PO還是騎機車的..台灣國道什麼時候開放機車了???
sidney178 wrote:
最自私的人就是自己違法還要檢討守法的人
連守法都做不到, 還有臉在那說543...(恕刪)

守法是社會秩序的底限,不是立杆的批判
你可以說你都不曾違法過嗎?
社會秩序最根本還是在高度的尊重用自制
一個惡意逼車的人當然不文明
一個行駛最高速就自以為是地擋人行駛道路
這似乎也不是一個尊重別人的行為
那若限速是110,你有五秒只開到109.9那怎麽算
或是又不小心開到111那又怎麽算?
法律的東西沒辦法規範到那麽細膩
主要還是我們要用文明的行為來執行
尊重別人不擋道,你在超車道行駛最高速
跟在外車道行駛最高速有什麽差別
何不就讓道讓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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