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
龜車定義就是比別人慢也要別人主動閃它, 而不會讓開給別人先走
前面有人提到德國高速公路
德國人發現後車比自己快, 會不會讓道?
你可以請教一下在德國開過車的人說給你聽)
你有問題嗎?這不是德國哦,請不要拿他國文化定義別國,要是覺得德國好,麻煩請去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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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分享個人對龜車的定義,給您參考。
只要是駕駛者車速,低於路段最高限速限20km以上(如限速110km開90km以下、限速60km開40km以下...等),這些才是龜車,在合法的狀況下,任何人沒義務,要禮讓後車,那是道德問題。
我開慢時自己會靠慢車道或開邊邊打右轉燈示意讓後方先行,而自己去年就被開過兩張超速罰單,所以開快開慢我都會,不用檢討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