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休假扮檢舉達人」被毆打 警方帶回偵辦中

報導作者的標題就有問題,什麼叫假扮檢舉達人,人家檢舉就檢舉,哪來假扮,而且檢舉還要什麼身份才能檢舉喔;
而且違規就是違規,檢舉只是剛好而已,不想被檢舉就不要違規不就好了,違規者自己反省反省吧,還打人,支持被打者提告絕對不要和解。
kschou2012 wrote:
報導作者的標題就有問題,什麼叫假扮檢舉達人,人家檢舉就檢舉,哪來假扮,而且檢舉還要什麼身份才能檢舉喔;

是"休假"+"扮檢舉達人"
不是"假扮"檢舉達人
等著看吧,

這位打人者,不但要賠錢,被關,

肯定也會被打回來的!
(不鼓勵暴力)

或是哪天發生意外手腳都斷,我都覺得很正常。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笑死人,你舉送貨例子要貪圖方便要違規賭一把被檢舉開單就認份一點,少在那邊高調檢討別人! 別的用路人何辜為了要閃你貨車賭上自己的生命? 送貨辛苦大家都知道,但他媽違規就低調一點,不要在那邊拿送貨當例子講什麼狗屁風涼話?

宙王 wrote:
警察都還沒確定沒拉手(恕刪)
maxwu123 wrote:
https://news...(恕刪)

真的是有夠可憐,現代人都滿不講道理的
自己違規在先,被檢舉就森七七還打人~
這就算了,我覺得台灣人奴性也是滿重的(我身邊是這樣,不用對號入座)
長輩看到這種新聞還會說,這種人被打剛好,白目啊之類的~
但也不想想是這些人違規在先,檢舉制度的設立本來就是想讓違規事項減少,也讓環境更好
結果卻變成被譴責的行為~

只能說這些人見笑轉生氣,現在這打人的還要背刑責,剛好而已~
maxwu123 wrote:
https://ne...(恕刪)

兩個字,療癒。
以這種踢人的身手,

再反觀休假警察的站姿,

掛點小傷,

年終可領很多!
違規的永遠都不覺得自己有錯,都只是覺得我只是為了方便
可悲
恆春有王法?!
creamlemon wrote:
警察可以兼差嗎 ?


又沒有錢拿
何來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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