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se0610 wrote:檢舉這個行為可以存在,但需要立法規範,照片影片都是可以捕風捉影,斷章取義的,檢舉人不是拍張照片就沒事了,當事人若有提出申訴,必要時檢舉人必須到案說明,這樣才合情理。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隨便一個無知刁民大量拍照,批量寄出檢舉後,就沒他的事了,剩下無奈的受害者在那走申訴流程,浪費時間又浪費精力,最後選擇付錢了事 你有檢舉過嗎?請教你影片如何捕風捉影,斷章取義?
叫人不要違規的自己都沒違規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真的要拜一下,神人不要開車,坐大眾運輸工具??這不是天龍國本位主義嗎?你以為到處都像台北市?更何況公車駕駛每站都停進公車停靠區??(超出就是紅線)一天下來每台公車駕駛違規不曉得幾次還叫大家去搭是在鼓勵違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