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185 wrote:真的還是一堆人還在討(恕刪) 你有閱讀障礙?車主在速限110路段以gps 115速度行駛在中線,法規是哪條規定要讓道!我看是後車違反這2條,第43條,第33條第二項及第14項罰責都在後車
henry999 wrote:你有閱讀障礙?車主在...(恕刪) 應該是你的閱讀障礙比較嚴重吧!我只是建議他該怎麼做,況且拿法規出來,你真的都會保持安全距離嗎?法規是死的人是活的,遇到困難要上來網路取暖?討拍?還是同病相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