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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4515295
不要一直講事故發生與速度快有直接關聯,速度直接影響的是傷害死亡率。
我常舉例反問,如果速度不是事故率主因,那麼反問你學校路段為何要限制40公里?甚至有30公里的。
你能解釋嗎?
安全有分預防措施與降低傷害,限制速度主要是降低傷亡程度,真正要預防是路上完全沒有車輛,不過那是不可能,所以安全管控往後退一步的措施防範,就是對於號誌設立,路段限速,基本交通規則。因此有車輛在移動就一定會發生事故,即使速度慢也會。可是速度造成對人的影響卻是直接的,因此法律才要去研究規範哪個速度合理,對人體影響程度最低。
請你們真正去研究道路安全是什麼。如果某個路段都無法遵守,你覺得你是社會清流,小孩可以學習的對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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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4515309
BlueSky5230 wrote:
那些反對區間測速的網...(恕刪)
所以整條4線道的沒什麼人車的山路跟學校門口一堆小孩進出有一樣的條件喔??

照你的說法飛機高鐵最危險不是嗎?要不要全部降速到100 200這樣最安全??
BlueSky5230 那你跟我講學校門口跟山路哪裡有一樣條件,你的道路常識不就是越慢越安全嗎?好簡單啊!!那國道全部50就最安全了不是嗎?
PCgululu 學校門口跟一般道路拿來對比才好笑吧!?[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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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乾脆說檢舉達人也違反人權通通抓去關起來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