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停在人行道上,我只好踩過去了

oyc4388 wrote:
車輛毀損就刑法212...(恕刪)


也許是覺得網路上鬧大才換牌?或是車太老了乾脆報廢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總之行人應該是賠慘
june-sue
那你想討論現實面會賠到多慘嗎?
CcCManCcC
june-sue 光前擋加上隔熱紙,通常1~2萬逃不掉,鈑烤一片4~6千也跑不掉..上法院去談折舊等等人家工資拉高,然後違規停車才600~1200罰款[冷笑]
這故事告訴我們以後大家開車可以放心違停在人行道,自然有些假正義感或EQ不好的行人會出錢讓你換新擋風玻璃或引擎蓋,還能讓你發揮,打知名度,行人賠你的錢也絕對比違停的罰款多,穩賺不賠,投資報酬率絕對高

兩腳呆腦獸要怎麽跟四輪大爺比
CcCManCcC
毀損是罪,違規是行政罰,兩者不同。如果法規允許對方違規就能犯罪。那以後人人拿個球棒看到違規停車就砸,看到行人違規穿越就往死里打。自己傷了還能求償,最好還頒個榮譽市民獎章...這樣合理嗎?[大笑]
CcCManCcC
一般車禍非故意,只是民事上之損害賠償。但故意行為,變成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毀損罪。民事升級刑事。只能說有些人做事腦袋不會想清楚啊,網路的國外影片看看就學了[冷笑]
行人依法要走人行道,

行駛於人行道或是違停在人行道者,

已經侵害到行人權益,生命安全也受影響,

建議就是用錄影檢舉,

自在、快樂、又可以永續!

本人已經檢舉綠色人行道行駛、違停至少一萬件以上,

持續加倍檢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june-sue
哥也更新一下吧,現在紅線不開放檢舉了
四輪有一顆輪子壓在人行道上面,

就是檢舉人行道違停(臨時)


100件舉發100次,(新北市)

不是檢舉紅線喔。

有紅線+路口10M違停,

一樣都是用路口10M違停舉發,請不懂檢舉的自己更新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june-sue
更新了[拇指向上],但雖然能檢舉但沒有獎金,還要冒著被打風險可能要有大愛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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