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一個好事業在車上備妥印表機把違規影像列印出來附上罰則罰款金額貼在違規車輛前擋另外成立一個"改善台灣交通環境公益社團"的公益團體讓違規行為人選擇全額繳罰單給政府加計點或是捐給我們的公益團體看違規市場反應打個折9'8'7'6'5折均可沒本生意保證獲利還可以邀請社員加入一起做公益-懂的就懂合法勒索違規仔想賺錢的不用謝我
Bello Mondo wrote:抱怨"?檢舉魔人浮濫?"永遠在鬼打牆的因果邏輯盲點,簡單到任何人都可以輕鬆理解,啊不是違規太太太氾濫,哪來的檢舉案堆積如山? 所以樓主不提這個啊 開始以人員專業性 器材手段合法性 以及法律上的程序正義 來抵制檢舉然後再順便酸一下檢舉的人都是心理有病
台灣的教育真的須要重新審視。觀念、心態的偏差,再怎麼立法跟執法都只是徒勞,連治標也難達成,更何況治本,還讓這個社會分化,對立。好好從小開始教育.....過20年,等這些人長大,投入社會,當官的清廉,從商的秉良,老百姓互友,看看社會會不會變美好些。從教育開始,方能根本。
美國可以偷拍,用公車抓違規沒有誠信問題日本可以偷拍沒有誠信問題法國抓超速外包給民間公司,用一般車輛裝上儀器抓超速也沒有誠信問題認為違停無所謂的一定沒碰過家人在凌晨三點回家途中,下著小雨且無路燈與其他住家燈光的路段撞到黑色的違停車,因為前面要進入專用道機車必須靠邊騎,大腿骨斷成三截
檢舉次數不代表成案次數, 能成案就是有違規事實, 所以請正視違規的行為會造成別人傷亡. 如果是惡法, 請連繫當地立法委員議員, 有些區域性地方交通可以透過修改標線標誌規避惡法, 每到選舉期間這種訴願通常會被重視.
要怎麼檢舉,怎麼開單我都無所謂,只是覺得應該修法,罰款的收入只能做為改善交通基礎建設之用,不可做為國庫、縣市政府及獎金的收入!有這麼多錢的收入,拿來建設交通,相信我們的交通設施一定會更完備,而若這麼多錢的收入,拿來當某些人的紅包,相信,陷阱只會愈來愈多,不合理的交通設施也會愈來愈多,奇奇怪怪的法條也會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