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永遠是交通落後國家

主要是罰得太輕了~~
henry999 wrote:
.....
話說誰會願意是被限縮的人?


說得好!
這個議題 很難有解
長期來說大家都會覺得開車是改善交通的一種方式 ( 如某樓所說)
島就一個 偏鄉位置空間很夠 可是往城市裡就塞爆 xd

除非你跟我一樣找一分工作<然後房子買在旁邊 孩子小學也在旁邊
天天就騎腳踏車出接送孩子 兼上班> 摩托車也沒有喔! 
不良駕車態度和習慣在駕駛者不自我警覺和修正只會繼續爛下去, 是....
我的看法是
1.交通違規罰好罰滿
這不用修法
但能汰除三寶改善交通
三寶要就別開車
要就罰單繳不完
增加其開車成本
不然就乖乖守規矩

2.違停罰好罰滿
很多人說學日本
有停車位才能買車
但這要修法
我說不用修法
違停罰好罰滿即可
違停成本高
就會自己找合法車位
養不起車位的就會放棄買車
123 wrote:
台灣永遠是交通落後國家


起碼 台灣是國家 足堪欣慰了
台灣很多人
每天吃台灣米 喝台灣水
卻不認為台灣是國家
真是枉費台灣每天栽培你
meridian wrote:
一個公車格可以停15台機車, 而一台公車可以載超過30人
所以路上機車如果沒雙載都不准上路
應當最先被消滅的是誰? 是單人機車!

回到該消滅汽車還是機車的問題上
消滅汽車有實際上的困難, 遠距移動, 貨物運輸還是要用汽車, 所以馬路不可能規劃成不適合汽車的規格

以公車為標準的話,一部汽車沒有滿載5個人,都是不該上路的

荷蘭人可以把腳踏車當貨車用,載棺材、載聖誕樹,用機車取代汽車,不是不可能!
cagerrr
你把機車跟腳踏車比?機車危險度大非常多
本想反駁,但說的真好
考照試題脫離現實沒有用,就算有執照也是經常車禍
不用講太多,劃重點:
「政客不想得罪選票」
什麼黨都一樣啦,交通法規政策根本恐龍時代,萬年不改的稅制也是。
還有跟墨水一樣黑的隔熱紙🙄,根本不敢立法,爛啊!

你有完美的配套措施修正
遇到狗官刁民,什麼用也沒有
交通是一整套的,不是頭痛就醫頭
還有那種很多縣市都自創的標線,亂七八糟。

交通意外那個懶的舉例,就連分隔島也會有人「開車騎上去」,我建議騎上去的人吊銷駕照4個月然後重新考照,你就看開車的人會不會仔細看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