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影片彙整後猜測事情經過(根本是蓄意謀殺)

chiujung wrote:
不是不可能,看一下這...(恕刪)


為什麼舉屏東的這個案例?

因為屏東這個案子必須證明被告到底是故意衝撞或是像被告所說在追逐過程中不小心撞到,當年這些都得讓收集到的證據來說話。最終檢方是以殺人罪名起訴被告。

民事部分的第二案,原告是保險公司. 如果殺人罪無法成立,就不會有這個案
(換句話說,如果是故意的,保險公司不會放過被告)

同樣的,三峽這個案子,檢察官偵結後會用甚麼罪名起訴, 就看檢警能收集到多少證據。
而且這個案子,有可能會是國審案。
三峽車禍的這個肇事者,
感覺是在想辦法跟律師想好說詞脫罪,所以到現在還沒做筆錄。
放心
他什麼都是那句話 我忘了 我老年癡呆 我忘了
搞不好 對於要賠錢這件事 也推說 我忘了 我不知道 我什麼都不知道
葉梓楓
那老翁真是劍惑5
A辣愛怕跑
alanc2 wrote:
三峽車禍影片彙整後猜測事情經過...

肇事老人在前面某路口等紅燈要左轉,這時前面一個女騎士稍微擋在他前面也在等紅燈,等綠燈亮時他左轉輪子擦到中央分隔島,後退又撞到他後面的車,此時情緒失控大暴走,認為都是那位機車女騎士的錯害他車禍,開始左轉沿路狂飆要追撞那個女騎士,然後就在女騎士停在肇事路口紅燈等一群學生過班馬路時,這時這個情緒失控的老人終於追到目標就油門狂踩要把女騎士撞死洩憤,還多害兩個女學生陪葬...

結論是這根本是蓄意謀殺的人渣一個,麻煩法官直接判死刑可以嗎

PS 被撞的女騎士應該就是要去接小朋友下課40多歲的另一位死者,也是這個人渣鎖定的目標

我本來60%相信情緒失控蓄意殺人
所轄分局局長一直幫肇事車主開脫後
車主昏迷這麼多天,傻子才相信
既然昏迷,分局局長憑甚麼幫他開脫?
所以經局長蓄意開脫,100%相信是蓄意殺人

三峽警分局和醫院轄區所在板橋警分局,已分3班派警員、偵查隊24小時戒護留守,
隨時掌握余文正的恢復狀況及神智清醒程度,並向新北檢檢察官回報,
以評估余文正何時能接受詢問及製作筆錄

用昏迷來逃避面對自己闖下的大禍,
在等風頭過還是編織謊言,還是警方在幫忙偽造證據?
侯市長該出來說真話吧
watson0106 wrote:
用昏迷來逃避面對自己闖下的大禍,
在等風頭過還是編織謊言,還是警方在幫忙偽造證據?
侯市長該出來說真話吧


我討厭我負責市長。

不過中華民國全國的警察都歸內政部指揮,不要再有錯誤的認知。
delenatii
內政部只是有調度權而已,平常都是縣市長指揮警察辦事。
Snoopy
不是喔。警察跟保全很像,派駐社區大樓,但真正管理者是保全公司。縣市長是告訴局長他想要做什麼,局長去配合,但是市長無法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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