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員警 年開單2.4萬張罰單(破金氏世界紀錄了嗎?)

這樣的第一名一堆人可能不想拿吧!是在挑戰機器嘛?是喔!人定勝天吧!

工作特質是有分所謂的榮譽感!警察這個行業的屬性我是不完全清楚!
身邊有認識好幾種特質的!這型的可能聊不上兩句吧!

健康點吧!老兄~這樣對那區倒底有捨摸貢獻?~
黃白單格式會不會也沒看過阿~
其它不多言了!

『交通』警察耶,幹嘛去抓賊?好像版上一堆人傻傻的分不清楚。
那你怎麼不去開船?當律師?做兵?
交通警察不管交通相關的事情,你是要他幹嘛?

你覺得開罰單很好,賺錢又輕鬆,沒人阻止你去當交通警察啊。


yenchung2008 wrote:
開罰單比抓賊輕鬆容易又好賺又不用冒生命危險

沒錯!開罰單比抓賊輕鬆容易又好賺又不用冒生命危險

坐領乾薪 專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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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啊!既然『交通』警察不是維護治安,而是『維護交通秩序』,那麼很明顯地他們『怠忽職守』,才會有這麼多的罰單被開出來,他們應該盡責地出來『站在明顯處維護治安』,而不是看錄影帶或拍照開罰單

失業率這麼高的今天,這些照相開罰單的工作就留給民間公司,不需要『專業』的警察公務人員費心去忙了,這樣也可以創造就業率,而『交通』警察就請『確實地執行交通維護的工作』就好了。都說了嘛!專業的工作,還是留給專家來做得好。這種照相開單的芝麻小事,就給那些失業的人有一口飯吃也是很好的!
他們應該盡責地出來『站在明顯處維護治安』,

________________

抱歉,打錯了,應該是他們應該盡責地出來『站在明顯處維護交通秩序』,
釘啊ken wrote:
真不怕生孩子被紅單塞屁眼惡魔抓什麼壞人整天就衝績效開單就好啦…爛

他的職業好像是叫做交通警察?不是叫做刑警
忠於職守有錯嗎?各司其職有錯嗎?
雖然交通警察應該也可以有權力去抓壞人

台灣人普遍做錯事不知道檢討,只會怪警察管太嚴

應該要修法,一張罰單的罰金應該要罰一個人一個月的薪水,讓那些違規的白目駕駛知道"遵守交通規則"
國小就有教過的啦

某些人可以再白目一點沒關係
Dempsey wrote:
又看到正義魔人又出現...(恕刪)

台北市隨便看看
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一堆違規
要開那麼多張罰單,根本不難
只是要看警察有沒有那種佛心罷了

大部分都只是規勸,要不就是怠忽職守而已

你以為台灣駕駛人是有多守法了


我以前也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後來我真的調旁邊7-11的錄影帶.證明我的清白

綠燈通行 惡警硬開「闖紅燈」
更新日期:2009/03/07 10:01
又出現烏龍罰單!台中市一名公車司機莫名其妙被開一張闖紅燈的罰單,事後司機調出公車上的監視器證明,真的沒闖紅燈,司機表示,員警真是錯誤百出,不但將自己的名字寫錯,員警蓋章處遭塗改,而且取締還躲在路邊攤販後面,卻不開攤販罰單,相當不能理解。


監視器顯示,苑裡通往台中的台一線上,公車在四個監視器上一切都正常,但經過這個十字路口注意看,綠燈、綠燈,之後員警將公車攔下,開了一張闖紅燈罰單,還嗆說不服自己去申訴。司機覺得莫名其妙,就這樣坐在駕駛座跟員警盧了老半天,事後司機越想越不對,調出公車上的監視器才發現員警亂開單而且錯誤百出。


第一根本沒闖紅燈,第二員警將司機名字寫錯,第三偷偷摸摸躲在攤販後面取締卻不開攤販罰單,。再來員警的名字也被塗改過讓人不能接受。出現這樣擾民的烏龍罰單,分局方面坦承疏失,還勞煩長官替員警致歉。


建議員警時開單還是得小心,因為公權力不能被錯用或亂用,否則警方的威信又要受損一次。(民視新聞中部綜合報導)


開出2萬4879件交通違規罰單領到5萬5449元...
平均下來..一張2塊錢..
1個月上班25天*12個月=300天
24879張/300天=82.9張
1天開罰單83張.
一天開83張,一天賺166塊錢.....
認為很好賺的人可以去當警察開罰單賺....
我今天才知道

原來警察開罰單
坐在辦公室裡吹冷氣的公務員,也有獎金可以領
hyksos wrote:
認為很好賺的人可以去當警察開罰單賺....


別以為每一張都是該位警察親自開單
合理懷疑,他只是借出他的職級章而已
palmman wrote:
別以為每一張都是該位...(恕刪)


那更糟, 偽造文書, 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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