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daslebewohl wrote:
最高速限行駛內線 → ✅ 合法,可短暫行駛,但後方有快車仍須讓道。


我查過但不想貼
因為我進去都踩到130左右
但我不會請120的前車讓道
且這裡還有偉大的論文哥
他等等又會出來說權利與義務的小故事

我不管用哪個AI查答案都是一樣的
都是用最高速限可持續行駛
但你問AI後面超速逼車怎辦?
AI會跟你說就算他超速逼車還是建議要讓
雖然後車超速逼車是不對的
但但書內容有提到不影響車流與最高速限兩者都具備才能獲得持續行駛路權

這就是矛盾的地方
你今天上高速公路一路內線150以上
你整路都擁有內線路權
只是你超速了而已
而那些守法最高速限行駛的
確實妨礙了超速車流

忘了說AI的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是不能超過1的
因為我一開始問AI是問
"我在100路段GPS 105行駛"
AI開頭就先說我違規了
超車道不等於可以超速行駛
我後面都改用GPS 100問AI
最後才會發現很矛盾

矛盾就是論文哥洗版的精神糧食
我建議你各位最好三思過後再發文
一個連8-1-1、8-1-3都看不懂的人
卻在網路上PUA網友快10年
你們覺得合理那就免三思
諸葛小花
本文串1284樓有herblee神懶人包
諸葛小花 wrote:
我查過但不想貼因為我...(恕刪)


因為台灣這條法律本來就是矛盾的,立法委員也都質詢過。交通部死都不改

一天到晚說台灣交通狀況不一樣什麼什麼的,就好像台灣氣候特別嚴峻,所以汽車要5000公里換機油一樣的道理。社會科技在進步,法規活在幾十年前
daslebewohl wrote:
因為台灣這條法律本來就是矛盾的,立法委員也都質詢過。交通部死都不改


不要超速就不會有什麼阻礙車流
大家都知道速差10內超車很困難的
速差10內大家也都很認份的排隊
只有速差20以上才會出現擋路、逼車
但還是要提醒一下各位
這裡有論文哥超速會觸發權利與義務小故事
你跟他說原因會觸發你反邏輯
諸葛小花
本文串1284樓有herblee神懶人包
占用超車道或許不違規,但是非常非常不道德。人家要超車/超速那是別人的事,被罰的也是別人,你就是不該占用超車道。
諸葛小花 wrote:
不要超速就不會有什麼...(恕刪)


你的觀念本身就錯誤,不要超速就不會阻礙車流這句話本身就是活在理論,不存在於現今實際。

法規就只說最高速持續行駛,沒有任何法律授權可以超速或最高速減幾公里持續行駛。法律沒有授權,靠用路人自由心證,這件事情就是最大亂源。我說過,只要有人可以從高公局那邊問到111~119 或105~109可以持續行駛內線,不用讓道,這件事情就結案了。
daslebewohl wrote:
你的觀念本身就錯誤,不要超速就不會阻礙車流這句話本身就是活在理論,不存在於現今實際。

法規就只說最高速持續行駛,沒有任何法律授權可以超速或最高速減幾公里持續行駛。法律沒有授權,靠用路人自由心證,這件事情就是最大亂源。我說過,只要有人可以從高公局那邊問到111~119 或105~109可以持續行駛內線,不用讓道,這件事情就結案了



你才活在理論吧?
你自己都知道你微超速了
但因為微罪不罰
當你發現你用錶111 GPS 105漸漸追上了前車時該怎辦?
我個人是會降低速度保持安全距離
保持距離後你知道前車開多少

然後你這類自由心證派就會出來亂了
蝦米咧你又知道他開多少了
蝦米咧你說105就105喔

我講白一點就是台灣人素質低落
法規只遵守自己想遵守的
導致少數台灣人守法還要被這些人用道德或是鄉民潛規則砲轟

你們有本事就把GPS跟時速錶用電火布貼起來
看到固定測速跟蹲點不要減速
這樣我一定會承認那些上車流跟自由心證、自由車速、龜車擋路...等
我也一定會在路上遵守各種潛規則
諸葛小花
本文串1284樓有herblee神懶人包
諸葛小花 wrote:
你才活在理論吧?你自...(恕刪)



所以我前面就說過了,法規有問題。

全台灣最爛的交通部,放任法規模糊,解釋模糊,讓民眾上路互相PK。交通亂是國恥,然後鄉民互相指責鄉民素質低落。官員爽爽看鄉民互打。

相當北七的觀念。
daslebewohl wrote:
所以我前面就說過了,法規有問題。

全台灣最爛的交通部,放任法規模糊,解釋模糊,讓民眾上路互相PK。交通亂是國恥,然後鄉民互相指責鄉民素質低落。官員爽爽看鄉民互打。

相當北七的觀念


法規不是叫你最高速限行駛嗎?
台灣不是給你10公里微罪不罰嗎?
高速公路上不是有該路段速限標示嗎?
110就開GPS110-119
100就開GPS100-109
沒有GPS的麻煩錶+10
這樣就結案了 有那裡模糊嗎?

你該不會以為我都開在內線吧?
我說的111追上前車是在中線喔
我在另一棟才剛被論文哥噴說我是中線霸佔者呢
諸葛小花
本文串1284樓有herblee神懶人包
諸葛小花 wrote:
法規不是叫你最高速限...(恕刪)


你真的是理解錯誤。
依照台灣法規,超速是超速,佔用是佔用。這兩件事情違規樣態不一樣。

不然你去問高公局,駕駛可不可以111~119持續行駛內線,然後後面跟著一堆車,第一台車引用微罪不罰且最高速行駛見解不用讓道。高公局說可以,我就同意你。

我可以告訴你,高公局沒種回答你可以。
諸葛小花 wrote:
法規不是叫你最高速限...(恕刪)


補充一下
我唯一覺得需要改的是內線速限
因為基本上內跟中都是常態幾乎等速居多
你要不超速
又想要持續超車
簡直是突破物理極限了

舉例:
中線維持110但不低於80
外線一樣給大型車跟低於80的走(最高也是110)
內線最高速限130 低於者不得持續行駛
個人覺得這樣會妥當一些

當然以上只是個人覺得較好的做法
一直不想多講啥是因為這裡有論文哥
你提到提高速度會觸發130需要幾M安全距離 多少距離多少車的小故事
諸葛小花
本文串1284樓有herblee神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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