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你賠的就是你說的那些"由於你不當的臨停 還有一堆奇怪的小違規"
這些東西害的啊~
為啥要有那些行為產生?啊有那些行為就為那些行為負責有問題嗎?
你不要不當臨停~都奉公守法該注意的都注意了不就沒事了...
因為你自己想要小違規小違法所以要限制人家合法的買超跑...你的意思是這樣?
WOWO88 wrote:
身價上億 台北市熱...(恕刪)
WOWO88 wrote:
極端例子
富人被窮人撞車
車價:你1000萬 和 對方 100萬
肇事責任 你90% 對方10%
總損失 1100萬
對方負擔1100萬*10%=110萬
窮人扣掉修自己的100萬
他還要拿10萬賠你
WOWO88 wrote:
不管人車
只要...(恕刪)
一閃一閃涼驚驚 wrote:
不分貴賤?你去跟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