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我也這樣想,現在我不覺得如此。
有一次,我騎機車遇紅燈,路口2個警察抓各式亂七八糟違規。
我心想:老子又沒犯法怕啥
於是大模大樣停在這二位大人面前。
其中一人看我太不給面子 (猛獸所到之處,小獸無不逃避,不知走的叫 "蓋頭鰻"),
於是打量我的的車一陣,拿出紅本子走過來,後視鏡沒鏡片,開一張紅單。
天呀,我這是買菜車耶,自從買來10年間騎不到一萬公里。時速從沒超過40,
從來不知道機車後視鏡沒鏡片會被開單 (無知)。
後來知道,法西斯的原則就是 "律法森嚴",讓每個人都一定犯法 (你也許知道犯法也許不知道犯法,
但每個人一定犯法,而且不能以不知做為抗辯),
至於抓不抓你就看他開不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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