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s wrote:全部封住不就好了 ? 這件事本來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貫徹使用者付費(恕刪) 說的真好!~ 直接把高速公路封起來就好了你們這些升斗小民,沒錢還跟人家開什麼車,上什麼高速公路啊?若說這作法是〝使用者付費〞?那請專款專用!....首先 ~ 廣大納稅人納稅所繳的錢,未來不能夠提撥部份來做高速公路的維護國道也請改名,看哪個財團有能力標下來營運,就以財團名稱命名,如:遠東高速公路高公局的所有人事開銷,請撤出公務員部份,讓財團自行經營未來高速公路的維護,也請全數用通行費的收入所得作為支付 .....如此一來?才真的貫徹使用者付費觀念!對大多數來開車上高速公路的人,也才真的叫平等!他們繳的稅,才不會被拿來維修這一條他們用不到的〝公路〞﹝啊!應該叫做財團道路才對﹞這樣可好?如果是這樣?那我完全贊成使用者付費觀念! .......PS:現在計畫中的收費方式,根本是一隻牛剝兩層皮的觀念,而不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要是一個國家的政策,老是用公共財在搞使用者付費,那人民納稅做什麼?乾脆取消所有的稅制吧 .....
ericlee5 wrote:說的真好!~ 直接把...(恕刪) ETC 跟計程收費的問題請分開 ,我也對遠通很不爽也沒裝 ETC高速公路的維護跟興建本來就是從過路費來的 , 高工局所有的開銷不是用過路費支持的嗎 ?如果 ericlee5 的邏輯 , 那麼捷運也不需收費 , 因為也是納稅人的錢建造的, 台鐵也不應收費 , 買票都是被剝兩層皮
這位兄弟,我們先搞清楚一點 ~原本高速公路一直有在收費,從來沒斷過而且累積的收入,已經遠遠的超出當初的製造成本了!現在被詬病的是民生基礎的公共財在達到收益平衡後不但沒有逐年減低收取的過路費,還想要巧立名目,再擴大收費的問題 ......你知道以前台北市連接台北線的橋樑也都要收費嗎?後來在社會反應,還有環境變遷下,配合上成本回收足夠,以及稅入補貼,之後便一一拆除了後續對大台北市民的便利性,還有台北縣市的經濟活動,反而更為方便!上下班時塞車的狀況,也立即改善了好幾年 ~台鐵、捷運不收費!~ 對!這就是我想表達的 .....如果一個國家稅制良好,各項公共建設,社會福利也做的好!那 ...... 最後的確是有可能達到這樣的境界!就像歐美國家的人民,雖然納稅多,但很多地方的社會福利都比台灣好!這就是一個進步社會,人民與政府雙贏的良好結果,也就是我們常講的社會福利 ~所以 ~ 若說國道收費,是國家在財務政策上不可避免的事情?而且所得是全數拿來作為維護國道的道路品質的費用 ...那 ~ 在目前沒有辦法完全不收費的情況下?所收取的費用,在收益達到一個程度後,費用也應該是逐年調降或甚至應該訂定目標,以期在若干年後可以完全不收費但是 .... 現在呢?不但沒有這樣規劃,反而缺錢時就放個風向球,想要試探民眾對增加收費的可能性有多少!這樣的作法,根本就是把人民當作是提款機。反正沒錢就想個辦法,搞點名堂來多收點錢 .... 你覺得這樣可以接受嗎?最後你提到 ETC ....很簡單的 ..... 如果向民眾收取 38 元,都還可以分給遠通若干利潤那這筆錢,為什麼不拿來減免向廣大用路人收取的過路費?反而是用〝使用者付費〞這樣似是而非的話,繞個彎來多收錢,最後再分給財團?這算哪門子的東西啊?況且 ~ ETC 為什麼要交給民間來經營?政府之力難道做不到嗎? ......
我也同意樓上弟兄的看法,使用者付費我贊成,高速公路維護我也贊成,新建好的高速公路過路費收40元我也同樣贊成,畢竟是舉債興建的,不過中山高速公路已經建好那麼多年了,當初的興建費也都已經回收,剩下的應該就是維護費,這樣子中山高不應該還收40元吧!是不是代表每天都在溢收呢?使用者付費應該是付消費者應當付的費,中油多收錢都被翻出來了,怎麼還沒有民代或監委想到中山高收費的問題呢?
pms wrote:高速公路的維護跟興建本來就是從過路費來的 ,高工局所有的開銷不是用過路費支持的嗎 ?...(恕刪) +1,目前國道的維護和新建工程, 都是由國道基金支付高公局說,國道基金主要收入來源是通行費,其他還包括汽燃費和服務區收入等,基金在「取之於路、用之於路」的使用者付費精神下,支應國道新建、擴充和維護管理之用。這樣來說~國道的興建維護目前並非由政府另編預算支應, 而是由國道基金支付,對於沒車或是從不用國道的人而言的確比較公平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4637x112010031000125,00.html
呵呵 .... 是這樣嗎?新聞稿怎麼寫,你就完全相信,不會想去思考一下嗎?維基百科:﹝請自行搜尋﹞基金的目的:政府有效推展國道公路建設計畫,並統籌辦理其興建、營運、維護及自償部分的資金籌措、償還等事宜,以提升服務水準,達到整體國道公路系統興建之目的而設立。基金的來源:政府循預算程序撥付非自償部分;車輛通行費收入;燃料使用費收入;服務性設施有關之收入;辦理區段徵收土地之處分收入;基金孳息收入等。基金的用途:國道公路建設及其設施的擴充及改良支出;國道公路維護管理支出;國道公路業務之宣導、推廣、訓練及研究發展支出。另外 ~ 依據交通部的資訊﹝也請自行用辜狗大神搜尋﹞1. 基金之來源:具自償性國道公路建設計畫政府循預算程序撥付非自償部分之款項;依據公路法第廿四條推動於收費公路向車輛徵收之通行費收入;依據公路法第廿七條規定經分配於公路建設之汽車燃料使用費收入;服務性設施有關之收入;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可見土地之處分或有償撥用價款收入;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受贈及其他收入。2. 基金之用途:具自償性國道公路之建設及其設施之擴充、改良支出;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可建土地等開發成本支出;國道公路維護管理支出;本基金負債融資支利息及手續費支出;國道公路業務之宣導、推廣、訓練及研究發展支出;管理及總務支出;其他有關支出。3. 另本基金自償率為75%,而非自償率25%則由國庫撥充支應。4. 本基金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管理機關為國道高速公路局,成立初期範圍僅及於國道公路系統之管理、維護及拓建,其相關業務由國道高速公路公路局執行;第二高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中山高拓寬工程及國道北宜高速公路建設等三項計畫於八十八年度納入本基金管理,北宜高速公路頭城蘇澳段建設計畫自九十年度納入基金,其中第二高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國道北宜高速公路及頭城蘇澳段之興建由國道新建工程局負責興建。最後 .... 再看一下這個表吧!~﹝拍謝!複製過來後,表整個變形﹞表一 「國道建設管理基金」近年基金財務收支概況彙整表單位:新台幣千元年度業務總收入業務總支出業務賸餘資本支出8625,019,2343,125,16121,894,0734,500,5338725,844,4242,923,27122,921,15360,139,5708826,950,7606,520,97020,429,85360,139,5708928,371,5678,799,60119,571,96646,801,3959029,681,36712,919,33416,762,03344,191,532資料來源:交通部所以說 ..... 若說國道基金已經虧這麼多了?那 ETC 這麼好賺的生意,還要推給外面做?好好一個基金,每年的固定收入也是屬一屬二的多 ~高公局是怎麼規劃財政的?錢到底花到哪去了?這些要不要先搞清楚?就算是蓋高速公路吧?難道一紙預算編纂用總預算項目包裹,然後打個折就批下去根本不過問細項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