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六日清晨68號快速路馬自達6逼重機車道高速飆車撞毀

影片中開車的人心態可能真的有問題
才會導致撞車的下場
還好人都沒事
騎重機的大大EQ粉好
沒有跟著一直追
說真的個人認為這根走不走內線佔不佔用內線無關
因為我自己不管開車或騎車以都會這樣
我都已經在該路段的最高速限了
你還要超速違規
我憑什麼要讓路給你過
更何況其他的車道並沒有車
你就一定要走我後面一定要我讓路
這不是故意的不是挑釁不是惡意憋車那這叫什麼
今天被憋車的如果是汽車
那麼各位的回應又是如何呢
murraychen wrote:
腦殘無藥醫...
一群人只能蹲在路邊真可憐.......(恕刪)

+100
駕照太好考
導致太多腦殘.....

另外那2個
是在吐吧.....

明顯超速近入匝道路上寫著限速40~如果開40會撞成這樣嗎?
min_chu wrote:
很巧合昨晚在市區這台...(恕刪)

所以說是駕駛人的問題,不關車輛的事!


鄉民跟司長還有大隊長都應該出面道歉!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就愛喀拉喀拉 wrote:
說真的個人認為這根走不走內線佔不佔用內線無關
因為我自己不管開車或騎車以都會這樣
我都已經在該路段的最高速限了
你還要超速違規
我憑什麼要讓路給你過
更何況其他的車道並沒有車
你就一定要走我後面一定要我讓路

不是爲哪方說話,
你確定你是最高速限?
爲什麼我的表還在速限下就追到你了.
比起逼車的人,你也高級不到哪.
SWAMO wrote:
爲什麼我的表還在速限下就追到你了.

阿??

兄台跟樓上那位一起對過表歐??
SWAMO wrote:
不是爲哪方說話,
你確定你是最高速限?
爲什麼我的表還在速限下就追到你了.
比起逼車的人,你也高級不到哪.


如此自我地認定他人的表一定不如自己的表準,
兄台真是高級呀~
我認為汽車應該收回路權 瘋子太多了
trri888 wrote:
.....
放心啦~重機極少有龜車的啦~反到是我覺得汽車才真的是龜車~
總比一堆汽(龜)車佔著內車道好吧~


兩套標準。
althewind wrote:
如此自我地認定他人的...(恕刪)

那要改說
老子表速+GPS都180km/h了...你還逼車.....有沒有道理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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