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 wrote:
你要繼續被壓在這種惡法下隨你,我只能在你被正常合法右轉的汽車撞掛了之後替你唸聲阿彌陀佛


這話要是發生在你身上我可不管..
安保兒 wrote:
那電話一定是打的不夠多 不然就是拖的不夠快

而且同車道超車哪有分什麼比較危險的 刷卡捏

可以分享一下你檢舉過幾台機車同車道超車嗎 要有開單的喔

話說回來 我相信你一定從沒同車道超車過 這麼危險的事情你是一定不做的


機車在同車道超車也不一定危險啊
危險的是貼著超吧
安保兒 wrote:
不見得喔 很多情況是前方有違規停車 左邊又是禁行機車

大絕 : 須等前方狀況排除


這種違規舉發不是要連週遭車道狀況一起拍嗎
有中過的,分享一下照片吧

firedragon wrote:
台灣人有縫就鑽,能超就超
才不是什麼政府宣導
這些亂鑽亂超的誰理你政府宣導啊
台北市以外的,闖紅燈一大堆,怎麼不照政府宣導

跟本不是你講的那樣


你可以拍下來錄下來交給執法單位依法開罰

也可以去執法單位拍桌子指著執法人員鼻子大罵為何不依法取締開罰

要是執法人員依然故我 你還可以拿著法條說要檢舉他瀆職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firedragon wrote:
這種違規舉發不是要連週遭車道狀況一起拍嗎
有中過的,分享一下照片吧


我已經可以想到下一步了 請到監理單位申訴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乙烯 wrote:
那祝你行車平安,改天直直騎卻撞上右轉汽車的話,記得不要半夜來找我,搞不好你家人還要賠人家錢呢


觀念不同,也不用詛咒別人死吧
安保兒 wrote:
我已經可以想到下一步了 請到監理單位申訴


你不想申訴也可以啊
firedragon wrote:
機車在同車道超車也不一定危險啊
危險的是貼著超吧


不一定的標準是?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firedragon wrote:
你不想申訴也可以啊


是啊 掏錢出來就對了咩 誰在跟你講道理

難道要為了600元的罰單請假跑監理站跑法院嗎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安保兒 wrote:
是啊 掏錢出來就對了咩 誰在跟你講道理


你要放棄申訴機會也沒人阻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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