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
我只能說,不知道誰在...(恕刪)
違規,您哪隻眼睛看到大家違規了?還是您已經預設立場騎機車的都是違規?

不合時宜的法令,就是要去鞭策修改,才能符合潮流。
當然啦,有些人認為政府訂出來的法令都沒錯,都是正確的,那我也沒意見,難道立法院每個院會修法修假的嗎。
不要哪一天自己碰到法令問題去申訴或大法官釋憲,那就糗大瞜。

法令辯不過上面的幾位,開始用無視大法拉,還真厲害阿,跟官員有的拼喔。




NYPD SWAT wrote:
違規,您哪隻眼睛看到...(恕刪)

bulahe wrote:
看來很多人都說我不懂...
反而是"人"比較有問題,
爲了自己搶快圖方便,強調這個法條的錯誤??(恕刪)
bulahe wrote:
不想守法還想改法??
在不想守法而又要改法的情況下,
只會越改越差罷了。
bulahe wrote:
之前討論的這些問題,幾乎都是"不守法"、"用路觀念差"造成的,並不是"交通法規不好"造成的。
大大您有搞清楚嗎?
爲了不守法、不守規矩的道路使用者,把法條改的寬鬆,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行為,只會更加混亂~
)


bulahe wrote:
以現在的用路人守法程度而言,
開放內側給機車使用,廢掉兩段式左轉,
只會讓車禍更多,傷亡更慘重~
舉個例子,
假使內車道可行駛機車,可直接左轉。
同樣都違規出車禍,(四輪撞四輪、四輪撞二輪、二輪撞四輪、二輪撞二輪)
哪邊掛的快??
因此這就是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原因吧,
bulahe wrote:
與其讓汽車機車玩碰碰車,
不如把容易傷亡的機車限制住,
減少碰碰車的狀況,降低傷亡,
這。。。不是立意良善那是啥?
bulahe wrote:
有很多用路人切換車道都不看後照鏡的,
好像在道路上他就是王~
自以為有藤原拓海般的實力,其實連阿樹都不如
bulahe wrote:
這邊有某位版友(不好意思,忘記是哪位了)
有把他貼的一些日文字的圖片,關於機車直接左轉的,
據說是目前日本的交通法規,
貼到閒聊版閒聊。
在該討論中有另外一位大大指出,
台灣曾有在某路段試辦開放內車道行駛機車並且可直接左轉,
但各項數據指出並沒有比較好。
(有熱心的大大有興趣去挖看看嘛??)
bulahe wrote:
我想,在目前的情況下,
汽機車分流我是很認同的,
哪天用路人的用路觀念、守法觀念提升,
在談這些東西也不遲。
不然就算在好的交通法規,
碰到不守法的用路人,
一樣沒用。
因此先請政府祭出重罰,並且確實執行,
別搞啥微罪不舉,口頭告誡的,
台灣人的民族性,比較適合重罰,不適合柔性勸導。
bulahe wrote:
俟用路人提升用路、守法觀念後,
在檢討現行規範,不是更好??
結語:目前法規無啥不妥,更不會不合理
bulahe wrote:
講個大家也同意的東西(有人不同意我沒辦法了)
二輪是人包鐵,四輪(多輪)是鐵包人對吧?
所以二輪跟四輪撞,想當然耳,二輪非死即傷。
二輪跟二輪撞,兩邊都倒楣。
(以上有人反駁嗎??)...(恕刪)
bulahe wrote:
禁行機車道的設置,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