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福路的學長學妹追焦教學

bulahe wrote:
我只能說,不知道誰在...(恕刪)


違規,您哪隻眼睛看到大家違規了?還是您已經預設立場騎機車的都是違規?

不合時宜的法令,就是要去鞭策修改,才能符合潮流。

當然啦,有些人認為政府訂出來的法令都沒錯,都是正確的,那我也沒意見,難道立法院每個院會修法修假的嗎。

不要哪一天自己碰到法令問題去申訴或大法官釋憲,那就糗大瞜。

法令辯不過上面的幾位,開始用無視大法拉,還真厲害阿,跟官員有的拼喔。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NYPD SWAT wrote:
違規,您哪隻眼睛看到...(恕刪)


囧~
是版上某些大大回應說自己本身也會切到禁行機車超車的啦~
你往回找找吧~(好高的樓~有點懶得找)

法令上不覺得有辯不過你們幾位的。
目前就是規定"內車道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
而且我著重在"守法",
而不是強調"把法令改掉就不是違規"這方面。

大家都守法,請問你現行法令有啥問題??

如果沒有路邊並排停車,二輪行駛外線道就好,何須開放內車道?
如果沒有任意變換車道,二輪怎會有被四輪逼車的狀況?
如果禮讓靠站的公車,為何會需要切換車道?爲何會需要行駛到內車道?
如果沒超速,人人都保持安全距離,怎麼會有追撞事故的發生??(野貓野狗跑上道路例外啦)
如果經過路口、巷子,都能減速注意來車,怎麼會有"沒注意支線車輛"導致發生的事故?

之前討論的這些問題,幾乎都是"不守法"、"用路觀念差"造成的,並不是"交通法規不好"造成的。
大大您有搞清楚嗎?
爲了不守法、不守規矩的道路使用者,把法條改的寬鬆,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行為,只會更加混亂~

醒醒吧~

bulahe wrote:
何須開放內車道...(恕刪)


因為車速分流..

醒醒吧

換個角色想
汽車為什麼又要使用內車道
是一樣的道理
因為直行車會比轉彎車快
所以依車速分流的概念
直行車走內車道
要轉彎要靠邊要xx的車就走外車道
換成汽車你就能理解了吧

依你的理論
內車道禁行汽車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反正只要大家守法就好是嗎
bulahe wrote:
看來很多人都說我不懂...
反而是"人"比較有問題,

爲了自己搶快圖方便,強調這個法條的錯誤??(恕刪)

自己都說是人的問題了,但為什麼禁的是機車??我想你也說不上來吧!
例如我就是喜歡亂鑽亂飆車,因為我騎小羊會亂鑽,所以政府禁止我走內車道,
但我換了紅牌換了汽車,咦?我一樣亂鑽亂超速,可是我好像可以走內側車道上高架直接左轉咧?
你不是說是人的問題嗎?但政府禁的是你耶?我騎小羊亂鑽害你這個也是乖乖騎小羊的不能走內側要兩段轉不能上高架,浪費了一堆時間與不方便,你還在那邊拍手叫好,哈哈~~這就是政府愚民啊~~
bulahe wrote:

不想守法還想改法??

在不想守法而又要改法的情況下,

只會越改越差罷了。

我提過刑法100條,那是一條惡法,專門抓思想犯的,你只要有想到顛覆政府,警總就把你抓起來關到綠島,
照你所說,你只要守法,不去想要批評政府、想要顛覆政府那就關不到你啦~這條根本就不用修掉,有誰想要組黨的,統統抓起來,這很合理吧!
bulahe wrote:
囧~是版上某些大大回...(恕刪)

禁行機車與機車違規或是與騎士安全無關,
你一直在裏面打轉也難怪會跳不出來。
某些行動路障...
騎的慢又靠邊...但用路觀念極差...
光是一個左右轉不看後照鏡就不知道多恐怖了!!
反而製造更大的危險...守法一定保證安全??

沒有好的考照制度...合理的交通規則...
又怎會安全...又怎會不亂呢?

這不也是本末倒置?

我們討論的是法規的不合理性...
您卻著重在違規兩字...
您說您自己不違規就沒事...
那您可確認您自己騎車真的很安全???

哪天突然有個法令規定bulahe不得進食喝水...
請問您會乖乖守法還是據理力爭?

bulahe wrote:
之前討論的這些問題,幾乎都是"不守法"、"用路觀念差"造成的,並不是"交通法規不好"造成的。
大大您有搞清楚嗎?
爲了不守法、不守規矩的道路使用者,把法條改的寬鬆,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行為,只會更加混亂~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禁行機車道的設置,兩段式左轉,
這法律為什麼會與騎士安全無關?

講個大家也同意的東西(有人不同意我沒辦法了)
二輪是人包鐵,四輪(多輪)是鐵包人對吧?
所以二輪跟四輪撞,想當然耳,二輪非死即傷。
二輪跟二輪撞,兩邊都倒楣。
(以上有人反駁嗎??)


以現在的用路人守法程度而言,
開放內側給機車使用,廢掉兩段式左轉,
只會讓車禍更多,傷亡更慘重~
舉個例子,
假使內車道可行駛機車,可直接左轉。
同樣都違規出車禍,(四輪撞四輪、四輪撞二輪、二輪撞四輪、二輪撞二輪)
哪邊掛的快??
因此這就是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原因吧,
與其讓汽車機車玩碰碰車,
不如把容易傷亡的機車限制住,
減少碰碰車的狀況,降低傷亡,
這。。。不是立意良善那是啥?


有很多用路人切換車道都不看後照鏡的,
好像在道路上他就是王~
自以為有藤原拓海般的實力,其實連阿樹都不如


這邊有某位版友(不好意思,忘記是哪位了)
有把他貼的一些日文字的圖片,關於機車直接左轉的,
據說是目前日本的交通法規,
貼到閒聊版閒聊。
在該討論中有另外一位大大指出,
台灣曾有在某路段試辦開放內車道行駛機車並且可直接左轉,
但各項數據指出並沒有比較好。
(有熱心的大大有興趣去挖看看嘛??)



我想,在目前的情況下,
汽機車分流我是很認同的,
哪天用路人的用路觀念、守法觀念提升,
在談這些東西也不遲。
不然就算在好的交通法規,
碰到不守法的用路人,
一樣沒用。
因此先請政府祭出重罰,並且確實執行,
別搞啥微罪不舉,口頭告誡的,
台灣人的民族性,比較適合重罰,不適合柔性勸導。

俟用路人提升用路、守法觀念後,
在檢討現行規範,不是更好??


結語:目前法規無啥不妥,更不會不合理
bulahe wrote:
以現在的用路人守法程度而言,
開放內側給機車使用,廢掉兩段式左轉,
只會讓車禍更多,傷亡更慘重~
舉個例子,
假使內車道可行駛機車,可直接左轉。
同樣都違規出車禍,(四輪撞四輪、四輪撞二輪、二輪撞四輪、二輪撞二輪)
哪邊掛的快??
因此這就是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原因吧,

車禍有傷亡,只是果,那麼因呢?
到底是誰違法呢?為何你隻字不提?
bulahe wrote:
與其讓汽車機車玩碰碰車,
不如把容易傷亡的機車限制住,
減少碰碰車的狀況,降低傷亡,
這。。。不是立意良善那是啥?

內線車道汽機車混流會車碰車,外線車道就不會?好神奇喔!原來4輪汽車都不用右轉喔?
bulahe wrote:
有很多用路人切換車道都不看後照鏡的,
好像在道路上他就是王~
自以為有藤原拓海般的實力,其實連阿樹都不如

看到2輪汽車在前方還會刻意同車道行駛!!
版上不是有人才被Accord刻意逼車不是嗎?
bulahe wrote:
這邊有某位版友(不好意思,忘記是哪位了)
有把他貼的一些日文字的圖片,關於機車直接左轉的,
據說是目前日本的交通法規,
貼到閒聊版閒聊。
在該討論中有另外一位大大指出,
台灣曾有在某路段試辦開放內車道行駛機車並且可直接左轉,
但各項數據指出並沒有比較好。
(有熱心的大大有興趣去挖看看嘛??)

閒聊版那棟樓是我蓋的,你也去回文了,怎就是找不到你說的那一篇?數據在哪呢?
bulahe wrote:
我想,在目前的情況下,
汽機車分流我是很認同的,
哪天用路人的用路觀念、守法觀念提升,
在談這些東西也不遲。
不然就算在好的交通法規,
碰到不守法的用路人,
一樣沒用。
因此先請政府祭出重罰,並且確實執行,
別搞啥微罪不舉,口頭告誡的,
台灣人的民族性,比較適合重罰,不適合柔性勸導。

狗奴才才需要重罰!誰是狗奴才呢?
bulahe wrote:
俟用路人提升用路、守法觀念後,
在檢討現行規範,不是更好??

結語:目前法規無啥不妥,更不會不合理

惡法亦法對吧!你都沒注意到你出門上路就違法多少法律了嗎?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bulahe wrote:
講個大家也同意的東西(有人不同意我沒辦法了)
二輪是人包鐵,四輪(多輪)是鐵包人對吧?
所以二輪跟四輪撞,想當然耳,二輪非死即傷。
二輪跟二輪撞,兩邊都倒楣。
(以上有人反駁嗎??)...(恕刪)


碰碰車理論又出來了
你硬要說這樣是要保護機車騎士
你怎麼不跟前面要求機車騎士一樣說汽車駕駛都守法就不會發生這些事
就算硬要說是護弱小應該是要限制比較大型的車
就跟限制大型車輛一樣
怎麼反過來限制弱小一方..怎麼不把內線讓給大型車輛..小客車讓到旁邊去?
硬要把所有機車和轉彎汽車放在同一車道..碰撞機會會變少?
交通會比較好才奇怪
要你用汽車的角度想機車為什麼要走內車道又視而不見
所以你這以下的說法就不值得討論
只是為了汽車搶快圖方便而已(搶快圖方便是你的說法)

還有
現在是假的汽機車分流
別再說現在是汽機車分流了
bulahe wrote:
禁行機車道的設置,兩...(恕刪)

所以我才說你就是中了政府愚民政策,
長達30年的迷湯;
兩段式左轉是禁行機車的配套副產品,
所以既然兩段轉的設置是禁行機車的配套,
那他與所謂安全沒有直接關係,
那麼禁行機車與安全有什麼關係?
大約30年前政府開始實施禁行機車,當初的考量點與安全沒有關係,
很單純的只是要減少機車數量,引導至大眾運輸工具與汽車,
直至現在政府為了維持禁行機車政策,才改安全為理由,
但是,
你絕對從來沒有見過有任何一項統計術據是有關機車行駛內側車道與外側車道的傷亡比,
所以你如何得知

開放內側給機車使用,廢掉兩段式左轉,
只會讓車禍更多,傷亡更慘重~

就算有,我也可以跟你保證外側車道的傷亡一定比內側車道的傷亡數量多,
依你的看法是否認為,現在的內側車道比外側車安全?
現在的車種分流是假分流,你說

假使內車道可行駛機車,可直接左轉。
同樣都違規出車禍,

我只改兩個字

假使車道可行駛機車,可直接轉。
同樣都違規出車禍,

現在在外側車道這不都在發生嗎?
所以政府把騎機車的路權給剝奪了,想用就乖乖付錢,
這不就是把騎車的當中國人當黑人當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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