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an_chu wrote: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啊....(恕刪)
這是二碼子事吧 !!! 樓上mikan_chu 大哥
不是人家不理會你啦!是您扯開討論話題了
您同事的行為 鑽路肩這本來就是違法的行為
應該罰的不輕
您說他痛恨別人佔車位 卻自己鑽路肩
這種行為 警察應該會給你答案吧
照你這樣講 !是不是永遠扯不完了 !
佔車位 跟路霸行為完全一樣
只是法令上無法訂出明文的原因是 ''用人佔車位'' 很難去舉證
你說他佔車位 他說他只是站在那邊等車子
或許佔車位這種 劣等行為 可以歸類為公民道德行為
大家在討論的目的 不就是為了喚起大家的 道德行為嗎???
您的比喻已經是違法行為了~ 那就交給法律去制裁您同事了~
真擔心 會不會又有人再扯說 :我一個很痛恨別人佔車位的朋友,自己卻劈腿!很愛上酒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