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路上遇到這種人~有辦法給他一點警惕嗎?


TENRAL wrote:
我家那隻說...從該車過收費站時開窗~隱約看到前車應該是個阿姨開的...

正常啦,
女人開車少根筋。
TENRAL wrote:
而且最後那幾句這看在我這個台北人眼裡..有點不知該哭還該笑

那位阿伯在說笑話啦,
我從來就不覺得我們台北的駕駛人有多高尚,
光是「禮讓行人」這一點就露餡了,
懶X比雞腿。

我舉一個例子,
在重慶南路(總統府前)準備左轉凱道的路口,
會等綠色左轉箭頭亮後再左轉的人請舉手!
屁啦,
一大堆人在對向沒車時就直接給他左轉了, ^^
還管啥「綠色左轉箭頭」咧,
我們台北的駕駛人就是這樣的水準。
可以搜尋一下前幾天拖吊車撞一台tercel的,還上新聞!最後兩造雙方都有錯,但那是她們已經撞到了,
轉彎應該是未禮讓直行車/直行車未注意前車車況!
那台轉彎車影片中還蠻明顯的,大概在雙實線前變換車道,且有打方向燈!但是他應該要確認後車狀況才
可切入該車道才是~

反正要檢舉就去檢舉吧,不過成功機率不高!因為又沒撞到,影片中也無嚴重違規情況,比如說雙實線變
換車道等~又或者說未依規定使用燈號!那你覺得應該要開那一種罰單好呢?嚇到後車請求精神賠償~

如果撞到就不一樣了喔,大概是看怎樣撞來分造責比,撞妳車側他賠比較多,車頭撞車頭或是妳撞他車側!
是有可能50/50~因為還是直行車有較大贏面!但並不是直行車完全無造責,要無造責可能是"正常停止
的車輛"!比如說塞車停止中的車輛,比較有可能無造責!除非違規停車車輛才又不一樣~
所以還是沒事就沒事吧,一字訣"讓"~

linpredator wrote:
剛算了一算
這個月差不多檢舉了1500台汽機車
...(恕刪)



就是有你這種人,就不信你每天上路都不會無意間違反交通規則,更不信你檢舉的都是重大違規。

反正別人死不完,自己不小心跨線的話沒被拍到就好~



大頭大頭 下雨不愁~
TENRAL wrote:
最主要的...我相信龍潭收費站一定也有監視器可調閱~
足以證明我們的清白..呃~不是...是證明對方的過失.....(恕刪)

這段的說法感覺上是已經撞上發生事故了,
樓主真是可愛,還在對收費站的監視器念念不忘.....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怎能奢望在自己舉證條件不足的情況下,還要警察補強蒐證?

linpredator wrote:
車牌清楚
違規事實明確
就寄去交通隊檢舉吧...(恕刪)

linpredator兄,
請您再仔細看一下影片,如果要截出照片真的違規事實明確嗎?
--------------------------------------------------------------------------
不是潑樓主的冷水,這段影片可作為事故發生後的佐證資料,
若要用來檢舉交通違規,在成立條件上並不完善

檢舉交通違規雖然可寄影片或照片,但警方開罰是根據照片作為佐證,
佐證照片上必須具有日期時間、違規事實、違規車輛車牌等具體要件,
若從樓主的影片中要截出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照片,好像找不到

有時事情就是這麼無奈,
明知對方違規、車上也裝了行車紀錄器但就是拿他沒轍,
只好怨自己配備不足,今天如果你有清楚的左側側拍,情況自然又不同了

話雖如此,小弟還是不敢斷言檢舉案無法成立,
只是就一點點的實際經驗提供參考

p.s
國道交通隊的信箱容量上限雖然為20MB,但檔案大小最好保持在18MB以下,
否則附件很可能會因超過容量上限而被擋掉(會收到英文說明函)
m1798 wrote:
linpredator wrote:
剛算了一算
這個月差不多檢舉了1500台汽機車

就是有你這種人,就不信你每天上路都不會無意間違反交通規則,更不信你檢舉的都是重大違規。

反正別人死不完,自己不小心跨線的話沒被拍到就好~

您可說的對極了
linpredator wrote:
cc181869 wrote:
原來台灣社會現在流行
自己可以違規,別人不可以
違規就是違規
就好像有人罵18趴,自己還曾經領過一樣
請住台北的朋友儘量檢舉違規
這樣
警察才不用出來開單
檢舉者的違規行為也可以受到相同的檢驗

...(恕刪)


老梗

你說我跨雙黃線
影片裡都有證據
網友也都看到了

沒錯
我是阿
你快去檢舉我阿
我的行車記錄器拍不到我自己的車號
也歡迎當時開在我後方的車輛踴躍檢舉我
我心服口服



老梗一堆


你是不是跟前面那個叫我停車禮讓腳踏車的同一個人阿
論點好像喔

小弟認為這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當然他是不認同
linpredator wrote:
我可沒寬以待己喔
我說了阿
我的行車記錄器拍不到自己的車號
請後方車輛有拍到我跨越雙黃線的違規事實
快點去檢舉我
600元我繳得心服口服

所以小弟的看法是
旺 wrote:
既然是正義使者
到處檢舉別人違規
並將成果PO到01分享
哪兒有要別人去檢舉的
當然要以身作則
自己檢舉自己呀
如果是因為沒拍到自己的車牌
不知影片加上您自己坦承事實算不算
即使檢舉不成功
交通大隊也會回函說明吧
您就再將無法受理的回函貼出來
證明自己有檢舉自己
只是沒成功而已

如果真的這麼做了
小弟就將"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這句話收回
並向您致敬
相信01網友眼睛是雪亮的
會對您豎起大拇指稱讚

再重申
小弟絕對支持您檢舉違規
維護道路行車秩序




如果樓主就這樣撞下去,車上的阿婆下來應該會先說:((((我打方向燈了阿))))
很多人以為他打方向燈就是對的,你就得讓他。

前幾天在建國高架有台C開頭的車錯過他要下的閘道,就這樣活生生停在外車道上。
應該是想要倒車,差點把後面跟他同款的車嚇死。喇叭大作....
m1798 wrote:
就是有你這種人,就不信你每天上路都不會無意間違反交通規則,更不信你檢舉的都是重大違規。

反正別人死不完,自己不小心跨線的話沒被拍到就好~



大頭大頭 下雨不愁~
...(恕刪)



旺 wrote:
m1798 wrote:

linpredator wrote:
剛算了一算
這個月差不多檢舉了1500台汽機車

就是有你這種人,就不信你每天上路都不會無意間違反交通規則,更不信你檢舉的都是重大違規。

反正別人死不完,自己不小心跨線的話沒被拍到就好~

您可說的對極了

linpredator wrote:

cc181869 wrote:
原來台灣社會現在流行
自己可以違規,別人不可以
違規就是違規
就好像有人罵18趴,自己還曾經領過一樣
請住台北的朋友儘量檢舉違規
這樣
警察才不用出來開單
檢舉者的違規行為也可以受到相同的檢驗

...(恕刪)


老梗

你說我跨雙黃線
影片裡都有證據
網友也都看到了

沒錯
我是阿
你快去檢舉我阿
我的行車記錄器拍不到我自己的車號
也歡迎當時開在我後方的車輛踴躍檢舉我
我心服口服



老梗一堆


你是不是跟前面那個叫我停車禮讓腳踏車的同一個人阿
論點好像喔

小弟認為這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當然他是不認同

linpredator wrote:
我可沒寬以待己喔
我說了阿
我的行車記錄器拍不到自己的車號
請後方車輛有拍到我跨越雙黃線的違規事實
快點去檢舉我
600元我繳得心服口服

所以小弟的看法是

旺 wrote:
既然是正義使者
到處檢舉別人違規
並將成果PO到01分享
哪兒有要別人去檢舉的
當然要以身作則
自己檢舉自己呀
如果是因為沒拍到自己的車牌
不知影片加上您自己坦承事實算不算
即使檢舉不成功
交通大隊也會回函說明吧
您就再將無法受理的回函貼出來
證明自己有檢舉自己
只是沒成功而已

如果真的這麼做了
小弟就將"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這句話收回
並向您致敬
相信01網友眼睛是雪亮的
會對您豎起大拇指稱讚

再重申
小弟絕對支持您檢舉違規
維護道路行車秩序



...(恕刪)

樓上116F跟118F的網友
我懶得回應你們了
每次都是那些老梗
冷嘲熱諷酸言酸語
不管我到那裡發言
你們都對人不對事

我跟無償檢舉交通違規瘋子出動網友一樣
送你們一句話(它的文可是蓋了四五百樓)
"我不是聖人"

我偶爾也會有不得已的違規
但我絕不會惡意或蓄意違規
我會檢舉的都是惡意蓄意違規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懶得跟你們廢話了





hobeyond wrote:
linpredator兄,
請您再仔細看一下影片,如果要截出照片真的違規事實明確嗎?
--------------------------------------------------------------------------
不是潑樓主的冷水,這段影片可作為事故發生後的佐證資料,
若要用來檢舉交通違規,在成立條件上並不完善

檢舉交通違規雖然可寄影片或照片,但警方開罰是根據照片作為佐證,
佐證照片上必須具有日期時間、違規事實、違規車輛車牌等具體要件,
若從樓主的影片中要截出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照片,好像找不到

有時事情就是這麼無奈,
明知對方違規、車上也裝了行車紀錄器但就是拿他沒轍,
只好怨自己配備不足,今天如果你有清楚的左側側拍,情況自然又不同了

話雖如此,小弟還是不敢斷言檢舉案無法成立,
只是就一點點的實際經驗提供參考

p.s
國道交通隊的信箱容量上限雖然為20MB,但檔案大小最好保持在18MB以下,
否則附件很可能會因超過容量上限而被擋掉(會收到英文說明函)
...(恕刪)

h網友說的是阿

所以我勸樓主
(如果)車牌清楚違規事實明確就送交通隊吧
不能成案的話
那也沒辦法
只能怪行車記錄器不夠強

能用行車記錄器拍清楚車牌和違規事實的
大概也只有目二4顆鏡頭

無償檢舉交通違規瘋子出動網友的那9支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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