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有機會不開最內線, 我儘量不開在最內線車道. 最內側車道永遠是最後優先
順位, 要超車或路況必需時才會行駛在最內車道.
2.開在最內線車道時, 如果有空隙,在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一定會往外側車道切換.
3.就算不開在最內側車道, 車流允許的狀況會都會儘量維持跟著車流的速度. 有人
可能會問,那車流的平均速度都超速了怎麼辦? 不想跟著車流速度走就儘量靠外車道.
4.不管在任何車道, 只要有車從後方以高於自己的速度接近, 不管對方有沒有閃燈,
不管自己時速多少, 一定想辦法讓後車通過. 不管我開在這個車道是有多正大光明,
別車逼過來的時候, 我犯不著跟它賭吧?
今天如果其它車道有空位, 而你自己非要維持最高速限開在最內車道. 於法來說是
合法沒錯, 但是很不尊重其他駕駛人, 不合理(有別的車道為何不開?)也不合情(可能
造成大家跟自身的安全問題).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yuffany wrote:
規定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線是有道理的,
如果以最高速限行駛,還有人想超車,
想超車的人一定是超速,
超速是違法的,
既然不是「合法權利」,故法律不予以保障 --> 不用讓道。
有人會說,最高速限還可以減十公里行駛,所以超車未必超速,
但是那十公里是用來包容誤差的,
就像超速十公里內不罰一樣,
既然已經這麼接近最高速限,
還要計較這一點速差而硬要超車沒道理。
重點是誰敢保證自己是以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
怎麼能斷定速度比自己快的就是超速?要擋在他前面替天行道?
人外有人,不能排除他車能更精準的掌握最高速限行駛,
以為自己很守法,正以自我感覺良好的最高速限占據於內車道的前車,要堅持甚麼?
將心比心,如果有人以更慢的自我感覺良好最高速限擋在前面,又該作何感想?
就算只差1km/h也能讓交通更順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