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光-小安 wrote:
我只能說 朋友...(恕刪)


這警察的字的確還可以
不過比起我去年被開單的那一次就差上一截
有生以來第一次被開紅單
因為我的確有錯,懶得答辯
(趕時間紅燈左轉,警察還故意躲在黑暗處沒路燈的地方等)
於是就很認命的接過單子一看
心裡頭出現很....#@$%的OS
警察杯杯你的字也太好看了吧
跟我練書法練了三十幾年不惶多讓
我以為警察應該都很忙著處理公務打擊犯罪
不像我這種廢人很閑有空陶冶身心

讓我覺得最冤的是
那個點是主要省道多交叉幹線路口
平常就一堆人開車騎機車闖紅燈,不戴安全帽
每天經過五六次都沒看過警察出來抓
虧我平常戰戰兢兢的都很守交通規則
哀...果然腳踏車才是王道啊

綠光-小安 wrote:
我只能說 朋友...(恕刪)



整個笑的不行,
真的太屌了XD

騎上最愛的KTR, 發動, 打入一檔, 在那夜裡狂飆著, 通過一盞又一盞的路燈, 左轉又右轉,加上直行的路口, 不停的換檔, 那夜裡就像整
綠光-小安 wrote:
我只能說 朋友...(恕刪)


版主你朋友 很沒水準

警察又沒惹到他 是在罵什麼意思的!?

等哪天發生什麼事 警察最好都不要幫到你~

報應唷~

還有阿!!! 本篇已傳上新聞媒體

你朋友這麼想屌就讓他屌吧~ 為什麼!? 因為屌阿~

阿不是很屌嗎!?

綠光-小安 wrote:
我只能說 朋友阿 你...(恕刪)


真的是太屌了…


這個月我也被開了一張
還是88節>"<
以上發言,如有雷同,純屬"祝塞"。以上發誩,不代表本人立場,本人更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kontou_k wrote:
之前跟警察頂嘴~他說...(恕刪)

警察若跑法院.除了可用上班時間去之外.我記得因是證人身份.還可領有證人費.
所以跑法院.警察比老佰姓滑算多了..

史蒂芬葉 wrote:
版主你朋友 很沒...(恕刪)


人肉一下吧~
你朋友應該是有悲慘童年跟破碎家庭~
基本上往往是沒雙親教導才會有這種社會產物,
要嘛!離他遠點~
不然的話,你可以嚐試開導他,不過要小心弄巧成拙遭到反撲。

史蒂芬葉 wrote:
本篇已傳上新聞媒體


真的假的?!
老天有眼^^


明明錯在自己
還敢對警察嗆聲
上天也無法救你了
等著被人肉搜索出來吧^^
侮辱公務員是6個月以下
如果法院判個2個月,並以1000元折1天,就是6萬元;如果態度不佳,法官判6個月,就18萬元。
第 140 條 (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
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不是告訴乃論,警察是一定會找上門的。

警察有分部門,開罰單大都是交通警察,刑案是偵查隊,等案子到偵查隊,會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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