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請大家幫忙想看看過失有啥

kahnmao wrote:
不過我想多數的台灣人會優先想說

為何對方經過路口不減速 先停下來看巷口會不會突然衝出一個人


那是因為思考上是以"今天我從巷口穿越主要道路",所以就會認為主要道路上的行車該注意巷口的情況


但如果今天"把自身改到騎在直線道路上",才真的不會有多少人會注意巷口是否有來車吧…(無意識的也許還會些許注意,但若要真的刻意察看,那恐怕真的沒什麼人做得到)

簡單說就是不同位置,想法、說法就不同了,不管如何都是用對自己比較有利的那一套…



不過我還是覺得這些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你愛惜自己的生命嗎?
想法、說法,都是要你自身活著才能試圖安慰自己或是改變他人,但前提是你還活著
一次車禍嚴重起來就可以要人命了(先想想機車本身那脆弱的保護性吧),慘一點的話,落個活不成死不了的殘廢情況,那更是苦了自己也苦了家人
所以有時想想還是吃點虧,讓一讓…至少生命安全比較有保障不是嗎?
我之前有朋友是騎機車直行(雙線道),被在他的右方小巷子(剛好一台車的路)出來的發財車撞到。結果我朋友判七,對方判三。也就是他錯比較多。
對方說法是:我有聽下來看,確定沒車才開出去,結果機車就撞上來了。還有路權也有分右方是比較大路權,也就是說到一個十字路口,有車是左往右,左往右要禮讓你。給你參考。
但是你筆錄做了,"沒說你有停下來看,確定沒車才往前行"。不然如果沒有紅綠燈,他是要禮讓你先出來的
willy740208 wrote:
紅色是我的行進路線藍...(恕刪)


先撇開超速問題...
你肇事責任比較大 支幹線要禮讓主幹線
若不好分別支主幹線 起碼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雖然視線被擋住了 你可以慢慢通過
互告過失傷害雖然都可以成立 就算有10%過失 也算過失(但我想不需要..)
你們兩造人就協調一下 你就自認付多一點
星幻 wrote:
我就是習慣這樣的,到...(恕刪)

不過,樓主出事是由工廠大門出來要左轉.......,
並不是巷口或十字路口,該不會,騎車看到每個工廠門口都要來停一下吧
自家大門口出來,要過馬路左轉....這....路權是最最小的吧~

vito hsien wrote:
我之前有朋友是騎機車...(恕刪)


http://tw.news.yahoo.com/%E5%B7%A6%E5%81%B4%E5%BE%97%E8%AE%93%E5%8F%B3%E8%BB%8A-%E5%88%A4%E4%BE%8B-%E6%92%9E%E8%BB%8A-%E8%B3%A08%E8%90%AC-025240600.html

這個是左側車得讓右側車…但這個前提應該是在兩邊道路同等級時才算的


如果是支線道路與主幹道,那是支線要禮禳主線才對,這個才是比較優先的前提,且不論還有其他原因的話…
那就是台灣有個比較奇特的情況…
行人>汽車>>機車
所以常常機車撞汽車,只要機車騎士沒撞到住院,那過錯大約就會落在機車身上…
willy740208 wrote:
沒想到會蓋到11樓真...(恕刪)


我騎車大概有五年的時間,學生時期為了方便不得不騎車,
換開車也已經十七年了,從以前路上沒幾台自排車就一直到現在。
發生過三起比較大的事故,有一次是我直行被對向左轉車輛撞到失去意識送上救護車。
不過從來都沒鬧上法庭過。

據我個人的經驗,發生事故,不要一開始馬上指責對方速度快什麼的,
心平氣和,禮貌相待很重要。

如果是對方錯,對方會感到愧疚的程度也會較高,也比較不會推卸。
如果是自己錯,對方也比較不忍心獅子大開口。

前面#37的親身案例,原本對方開出的損害明細是求償四萬七。
因為我不推托任何責任,也沒有把責任推給紅線違停車輛,除了主動叫救護車送醫,也積極和解。
誠心打動對方,以致對方最後願意退讓,除了保險理賠車損與醫療以外,僅收一萬紅包解厄。
事情只花十九天就圓滿解決。

如果我當時堅持不和解,追究對方車速,硬拉擋住視線的違停車輛來分攤那僅僅1%的責任的話,
恐怕曠日費時,事情會托好幾個月,我可能到現在還在上法院。

在我的觀點,事情圓滿的解決才是最重要的。究責反而其次。

不過,畢竟每個人在乎的不一樣。
如果您真的非常在意責任比例釐清的話,那可能會需要花很多的時間精神來處理。

以和解的角度,雙方都得退讓一步,在愉快的心境下,讓事情獲得解決。

以究責的角度,雙方可能劍拔弩張,在氣忿的心情下,提出最多的補償。

雖然後者能夠讓你心甘情願,
但是,你確定這就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jackie07 wrote:
不過,樓主出事是由工...(恕刪)


我的前提當然是"當我處於較小路段要轉到大路段時,或是不管任何路段,當要過彎時(尤其是左彎),我會特別注意四方車輛的動向"

如果直直騎在馬路上還得注意各個巷口及房屋大門隨時是否會有車輛駛出…(就是今天那名女子的情況),那才真的是不太可能做到的
willy740208 wrote:
謝謝建議、分析目前打...(恕刪)


你真的很菜,
你申請的事故分析初步研判表上是沒有肇事責任所佔的百分比的,
那個要你們雙方和解不成上法院由法官定奪,
初步研判表上面只有造起這起事故雙方可能涉嫌的原因,
照這起事故看來對方非常有可能是完全無責任,
你還是得負100%的肇責,
再來,
你說主要是走和解這條路,那你就乖乖掏錢吧,
沒有人說財損多少和解就只能提多少,
小車禍財損不到一萬卻用十萬和解的大有人在,
清清楚楚的單據明細,那是上法院給法官看的,
你沒打算要走這步就省省吧。
把對方惹毛和解金額只會越來越高,尤其是向你這種一面倒的事故,
對方受害者早就被你搞的一肚子鳥氣,
還要花很多時間在處理這些事情上。
三思後行。
通常你要負全責比較大 ! 還是要看警方怎判 ~ 當初我保險公司跟我說 目前 肇事比例是以 73 55 37 比較多 ! 不然就是權責 無責 ~

之前也是我是直線幹道車,一台車從自家工廠出來,也是左轉 ! 他撞到我後門 !
對方保險公司說法也是說我超速,末注意車前狀況,但路權在我,好心的說 7/3 ! 你們三成我們保險公司倒楣出七成
我方保險公司則說,自家工廠出口本來就是個缺口,而且我們是主線道,是他們要注意我們不是我們要去注意它,所以沒有跟他55 73 37 ! 除非今天是在十字路口才在說比例分攤
到最後還是先拿道路事故研判分析表 ! 最後拿到 ~ 警察只寫一句精簡的話 XXX所駕駛車輛左轉之類的,為讓行進中主線車道優先通過,造成事故,此為主因 !
只有這條,所以沒次因,所以對方全賠

willy740208 wrote:
沒想到會蓋到11樓
...(恕刪)


只出過兩次車禍不代表你的行車方式跟觀念正確

是你運氣好

說真的錯了就鼻子摸一摸賠一賠吧

就算對方有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啪的過失

主因還是你阿

人家受的皮肉傷你要怎麼陪阿

受傷後的行動不便你要怎麼補償阿

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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