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 已達最高速限者, 得行使於內車道


AL168 wrote:
這條道理真得很簡單的...(恕刪)

最近國道發生過幾次對向車道車
翻過中央分隔護欄來擠內車道
大小車都有
被撞的車應該會後悔沒走中外線
你是說一直想要超速走內線道的人了,真的以哪種速度真的死的好
對台灣來說是好事一件
自我感覺良好的人趕快都去擠在內車道,
中外線留給我們用就好,
反正我也不想把內線當超車道了,
一堆台灣人根本就看不懂"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八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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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懂以下

三)小型車輛低於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側車道(高管規則8-1-3):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小型車輛。
(4) 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5) 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2、違規態樣如下: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且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離內側車道。
(四)小型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高管規則8-1-3):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小型車輛。
(4) 使用內側車道超車。
(5) 未駛回原車道。
(6) 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五)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行駛於內側車道。
(4)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 有超車行為。
(6) 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
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超車道超車,合理也合法,但因為你開"自以為"最高速限在超車道,害我不能在超車道進行超車行為,因為你自我感覺良好的合法讓別人不能合法,禮貌在哪?你定速在最高速限,我也定速在最高速限,我就一定可以緊緊跟好嗎?各廠牌錶速就不一樣,還在那邊搞理想化,癡人說夢嗎?
正所謂,「什麼都要,就是不要臉;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
醒醒吧,超車完就回中線,很難嗎?
簡單一句話!!

只有新手及有駕照不太會開車的人,才會死守內線車道....

因為!!他們在開車時,都無法直直的循著車道行駛,只能靠著道路的防護欄,去確認車輛的直行!!

會開車的人都知道,開在中線時,如前方有狀況時,可向內側或外側車道閃避!!

如在外線時,可向中線或路肩閃避!!如在內線,不是自撞或者連閃的機會都沒有!!

現在!!行車紀錄器那麼夯,大家都不會去研究那些行駛在內線車道的!!有幾個閃的過...

連這麼簡單的安全駕駛都不自知,還和他們討論駕駛道德?!

反正!!遇到這種駕駛,離他們遠一點才會比較安全吧!!


europe-chang wrote:
簡單一句話!!

只有新手及有駕照不太會開車的人,才會死守內線車道....

因為!!他們在開車時,都無法直直的循著車道行駛,只能靠著道路的防護牆,去確認車輛的直行!!

會開車的人都知道,開在中線時,如前方有狀況時,可向內側或外側車道閃避!!

如在外線時,可向中線或路肩閃避!!如在內線,不是自撞或者連閃的機會都沒有!!

現在!!行車紀錄器那麼夯,大家都不會去研究那些行駛在內線車道的!!有幾個閃的過...

...(恕刪)


我到覺得在內線閃不過的,到中外線未必閃得過,
他們看起來只會直直開,往旁邊閃好像比較危險,因為變換車道在他們眼中是冒險的,
還不如死守內線,才不會現出自己害怕的點。
台灣加油
不管車速快慢,盡量走中線比較安全...我每天在高速公路一天平均跑4~500公里,看到的車禍大部分都是在內車道~~~
系統重複


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
又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神人,
有空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
看看自以為中心的觀念與國外先進國家究竟差多少,
只會說國情不同的人就是畫地自限,
人是要進步的呀...
給樓主一個讚 到哪裡都被炮炸

還特地開一棟樓被炮炸


樓主真是


<01寒單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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