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幫人卻被傷者告,我終於懂社會為何會冷漠他人生死了(29日調解失敗)

什麼時代了阿!還有這等事,樓主一定可以得到清白的。

dammm wrote:
其實連用自己的手機打...(恕刪)


這讓我想到之前在加油站的時候 那時候正準備要去加油

剛好也有小發財車突然要加油 撞上直行的機車

駕駛下車 完全不理機車 車主 只有拼命看自己的新的小發財車

還說他 妳騎那麼快幹麻 撞到我 你不知道我要加油嗎 但是小發財車 根本沒打方向燈 是直接撞上去

後來我打電話報警 我也留在現場 當目擊證人 ( 機車車主受傷很嚴重 )

沒多久 對方就打手機給我 要我別亂說話 小心出去被人打

我直接回她 我已經錄音了 你現在是恐嚇我? 很好 把現金準備好 等我拿

後來掛電話....我就去備案 這中間跑了很多次調解庭.....

但是我覺得一點都被累 如果今天我選擇冷漠已對 那這世界就少了一個人性了

再如果被撞的是我親朋好友...我也希望有人能幫忙他!!

我也有好幾次遇到車禍....我沒有辦法冷漠的騎過去

最少我也要報警....等到警察來了之後才走!!

恭喜終於真相得以釐清
不過對於這種垃圾,可以反過來告他們誣告、誹謗以及要求精神賠償嗎?
事情可以圓滿解決
真的很棒
清者自清阿


建議樓主,調解過程中一定!一定要錄音,之前我家在搬家賣房子時,被某綠色招牌房仲誤導,
在文件上勾了一些不該勾的,後來被買主告,而且誇張的是房仲來調解庭時還有承認他們有疏失,
但在一審作證時他們又全盤否認推到我們身上,所以樓主之後要調解時,錄音筆一定要全程開著!
現在錄音筆正夯~
說到這個喔~感同身受
記的有一次颱風天,我上晚班半夜下班2點多,當時風雨交加,我車開到北投大業路巷口,剛好紅綠燈,我車就停在紅綠燈前最少5公尺,然後左邊一台機車騎來,他可能剛剛才發現紅綠燈,可能太緊張又下大雨,一煞車就摔車了,這時他的車離他這邊的路口中心點最少5公尺以上,所有住北投的大大應該都知道大業路路口是滿寬的,路口2邊加起來2車距離都快10公尺了,我看他摔車又下大雨滿慘的,冒著大雨也沒撐傘趕快下車問他有沒有受傷,要不要幫他叫救護車,這老兄不知道是真白癡還是找死,居然一開口就說:「你開車怎麼開那麼快.....」我一聽整個火氣上來,當場幹譙它一頓上車走人,連電話都不幫他打了,反正我車上還有朋友在可以當證人,最好他來誣賴,肯定告死他,從此之後要是旁邊沒第三者可以做證,就算是做善事也少管為妙~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讓他上社會版,讓全台灣人知道他的嘴臉!!

版主加油!!!至少對得起自己!
前陣子上班途中
目擊左前方一位騎士正在往左方偏, 可能發現有車後, 嚇到急煞而摔車.

我趕緊在他後方停下, 幫忙擋住後方來車和報警.
當時車流很大, 手忙腳亂中還不小心把自己的SHOEI安全帽摔到地上

意識還清楚, 可是完全爬不起來.
據他說法, 他有跟旁邊機車擦撞(我是沒看到)

等救護車到後, 我留下名片給他,表示可以幫忙說明在後面目擊的情況.


其實我的心裡很擔心被誣告是我撞他
後來警察有來電詢問情形
接下來就沒下文了

冒著被後方車追撞、被誣告、上班遲到
做了一件讓自己心安理得的事

值不值得就看個人的價值觀

只是, 我比較在意的是:
一句謝謝也沒有

還是我沒被誣賴就要偷笑了?
現在的社會不知怎麼了
對方家屬會失控是合理的,因為不知過程只認定你是肇事不承認的人,當然火大。
摔車男喝成那樣大概當下連自己是誰都搞不清了,認錯人,但他可能真的以為是這樣,而非存心賴人。

如果不是解決了而走法律途徑,車上無擦痕,對方告訴人有提出證據的義務,自然勝算不高。
火大了還可控告對方誣告,當然,別有官司是最好。
蘇秦曰:「嗟乎!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人生世上,勢位富貴,蓋可忽乎哉!」

edison19841026 wrote:
沒多久 對方就打手機給我 要我別亂說話 小心出去被人打(恕刪)



我很好奇為什麼肇事者可以有證人的電話?

這樣誰敢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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