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時速100,四個車身真的煞不住的;所以開車上路要眼觀八方,不是只看前面車輛,還要保持足夠距離可以看透前面狀況,左右方,左右前方,左右後方及後方的狀況!(共八個方向)
2. 影片後面可以看到前方所有車輛都減速了,表示有狀況,要我就快踩煞車減速
3. 雖然做到以上兩點,也不一定可以避免此次碰撞,但絕對可以大大減低這次碰撞的強度與損失!
fortis0706 wrote:
安全距離的設定是假設前車突然緊急煞車之下,
以一般人的反應時間計算,
後車隨後進行緊急煞車時,
兩車不相撞所需保持的距離。
不然請問要開哪台超跑才可以在50公尺距離內從100減速到0?

高速公路安全車距,一般小客車是車速/2,就是因為小客車可以在50公尺距離內從100減速到0啊。
有的還只要40公尺出頭就可以從100減速到0。

如果你是說從發現事故開始反應到停住才會超過,但是前車煞車同樣有反應時間跟煞車距離,安全車距保持好,好好注意路況,真的很難撞上前車。
阿Yu wrote:
若不討論此事件
後車撞前車 肇責0-100說.. 小弟內心認真覺得...
是不是有點...不合理啊...

我在路上需要減速時除了確保乘客的舒適
也會因為害怕後車親我卡撐
都盡量煞的溫柔
這次01有這樣的一個範本
我算是開了眼界(就肇責比)

很開心樓主沒事

前方快速減速,你也應該踩深一點的煞車,安全比舒適重要

一般情況,跟前車保持安全車距;
當前車變慢,可先放油門,腳移至煞車,本車車速就會變慢;
若發現前車慢得比較快,就輕踩煞車,讓本車車速不要跟前車差太大;
發現前車急煞,重踩煞車,有時間的還可以按雙黃燈,至於後車,那是後車的事了。
小弟一直搞不懂高速公路這麼大條為何還會發生車禍?
有了樓主的影片終於解開小弟心中的疑惑,感謝!

vivisboy1 wrote:
本人於當日下午16時52分行經該處之內側車道,當時車流量正常,本人以時速約100km/hr,離前方車輛約3~4部車身,行經國道一南下200.9公里時,前方已經有一件交通事故了,但是本人前方車輛似乎完全沒發覺,直到快撞上了才猛踩煞車撞上去了,由於本人當時無法看到最前方交通事故,因此也是順順的開,等到前方撞上去了才發覺狀況不妙,來不及反應便撞上去了.





真懷疑,你駕照如何考的????
平安、健康最重要
vivisboy1 wrote:
本人於當日下午16時...(恕刪)


1. 取暖無效
2. 保持安全距離
3. 國道警察裁決責任
4. 行車紀錄器佐證推撞追撞
5. 有車碰車以上等級的保險就OK

人身都平安 就要萬幸了......

做個結論好了
1. 倒楣....
and
2. 沒保持距離
and
3. ~~~~~當時想切外現 分神嚕~~~~~
(影帶 35 - 45 秒 我看超過十次)
阿Yu wrote:
小弟是新手,但上路次...(恕刪)


那邊不合理呢?

這樣的事故我發生過 不過我是前車 我的前車緊急煞車 我停住了但我的車屁股卻杯具了

在國一

事故發生後 警察只問我們有喝酒嗎?

我說我有行車記錄器可以參考

他連看也沒看 直接到中壢國道警察隊

我作完筆錄 後車車主還要再接一張 未保持安全車距

如果他看了影片 也會發現我也沒保持安全車距 但重點是我停住了

後來我有問保險公司 他說這樣的狀況 不會影響我的記錄

因為後車100%肇責
我思故我在
安距基本是時速每增加10公里/時 , 就得增加至少一個車身的距離 .

所以時速100情況下 , 以安距來說最不濟也得離100公尺遠 .

停不住就是安距不夠 , 去警局他也會跟你這樣重申 ~

所以只要追撞 , 非特殊原因都是後車錯 .
按下快門前能做到的事,不要等按下快門後才做.
我在後面塞車塞超久~~~~~~

想說應該是出事了!轉往警廣才聽到原來前方有車禍!!

樓主是那四連撞的其中一台吧?!





另外~慢車佔用內車道很不應該!由其時速才100,又沒保持安全距離!
每次使用內車道要超車遇到這種的都很想給他頂下去!!>"<
追撞
只要前車不是惡意急停
就是後賠前
沒什麼好談的

還要前方車輛理賠財損??? 會不會想太多???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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