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星期回台北的時候,由內線超中線的一輛車時,忽然發現中線車往我的車頭靠過來,當下第一個感覺是閃不掉了。急打方向盤閃過後,第二個念頭是我的車要失控撞上護欄了。還好車子小甩尾後就穩了下來,不過後座老婆與小孩已經驚聲連連了。命大撿回一條命。
防禦駕駛固然有用,可是有些人換車道是後視鏡一看沒車就馬上切,這時如果你剛好在後照鏡死角,幾條命也不夠賠。
不過也給我一個教訓,以後由內線超中線車時,都要預設自己在她的死角。開車十多年了,第一次遇到這種事,被撞到或者自己失控大概都難逃翻車的命運,車上還有老婆小孩呢。
這個事故中預防駕駛應該是有用的,至少我應該會做預防駕駛的動作。只是後照鏡死角與任意變換車道的問題,有時不是普通的預防駕駛就能解決的事。超車時請假設自己就是在前車的死角,也許可以避免一些很難避免的意外。
莎朗石頭 wrote:
真的搞不懂竟然有人說黑車沒錯? 是事主應該要讓, 請問為什麼不是黑車讓? 現在是變換車道的最大就是了? 如果今天黑車前方因車道縮減無路可走了當然可以讓, 問題是黑車離前車還有一大段距離, 變換車道除非不得已本來就應該是以原在變換車道上的車不減速為原則, 憑什麼要直行車減速讓變換車道的車? 今天本來事主多注意意外就可以避免, 但是不代表黑車沒錯
樓主當然可以不讓
不讓的下場嚴重的就是這樣 輕微的就兩車擦撞 然後下車吵 等警察來 做筆錄
這樣有比較好嗎? 會比較快到家嗎?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別人不要命 你還去跟他爭 怪誰
就算你都沒錯 光跑流程 修車都不用時間嗎?
含一下剎車2秒鐘 擦撞一下至少要兩小時
哪一個比較好你自已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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