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ALY米蘭 wrote:姑且不論是林寶堅尼還是賓士我覺得互相尊重是必要的我的解讀是:林寶堅尼的拉轉聲是先提醒單車騎士表示:有車子來了喔!麻煩借過一下先試問各位:如果後面出現的是一台巴士或大卡車呢?如果你是那位單車騎士~有幾個敢直接就橫停在路中間呢? 在國外,巴士或大卡車也不見得有膽直接撞吧= =在巷子裏你會叭慢慢騎的腳踏車嗎?我是不會啦只是偶而會希望自己是開祡油車
總之我覺得不管是走路、騎自行車、騎機車或開車都應該要有危機意識,不要讓自己處於危險當中,路權平等是好現像,但別忘了還是會有不守規則的人出現,不是每個人都會遵守,若騎100次遇到1次酒駕的撞到而無法再站起來時豈不得不償失
真的只是國情不同!!國情不同啊!!~~~~很多人說這句話是放屁BULLSHIT但實際上我們就是跟他們有這樣的差異哪個比較好呢?不知道 各有各的好我比較習慣另一種方式因為我同時是白牌四輪車主 綠牌四輪車主 牌牌二輪車主 淑女車車主 白牌阿伯檔車車主 和 行人我具備多種身分了解各個腳色在馬路上的差異看完整篇回復我心想 我們台灣人是東方人 完完全全的不同我很喜歡那句話 you own the car not the 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