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告成功的~~~~~~~~
不雨 wrote:
一般民眾多少會有舊的...(恕刪)
joehwa wrote:
應該連同影片送交通裁...(恕刪)
tk119 wrote:
一下子公訴罪(這是什...(恕刪)
mikewo wrote:
不知道是否可以.
請樓主試驗看看,同路段沒有警察及安全情況下.
相同的車子擺一台GPS 入鏡.分別拍下
時速105 ,148 及105經過該地點時全力加速至148.
就可以比較出是否有明顯不同.
如有明顯差異,也可依此對員警提告
..(恕刪)
KAO680313 wrote:
請問在罰單的上方有"測距344公尺"
是不是表示樓主在警車後方344公尺處.被雷射打到的地點阿
要是這樣的話.只要找出當時的畫面.前後幾秒的距離加總.不就可以知道當時的速度嗎?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