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了,對方有受傷屬於A2的交通事故,警方一個月內還是45天內必須主動提供初判表.看完初判,你要是有肇責,還是無法和解,就等開庭讓法官判定.法官要是判定你必須付較大的責失,可當庭跟法官說能不能申請事故鑑定.反正,就是跟他耗下去.鑑定總共可申請二次,對於不講理的你就是一直拖下去,反正鑑定是國家賦予人民的權利,你可以要求,就看法官准不准而已鑑定第一次要$3000,第二次要$2000.你還可以要求費用怎樣分攤.或者是和解時直接加在和解金裡面.你要事不服要賠對方錢,可以去找找之前的新聞有一則開車撞死人被判無責失不用負擔任何一毛錢的判列.主要就是開車要注意的是前面的路況而不是身後的,要是開車不能只專心注意前面的路況,那以後大家怎開車.
hn705782 wrote:https://ww...(恕刪) 怎有人這麼多天了還想不清楚還硬說自己對阿 樓主你贏定了....yanyu_911 wrote:黃網線迴轉...(恕刪) 才判 30% 便宜你弟了.....
doubless wrote:趕快去掛精神科吧說你最近壓力很大都不敢開車只能坐計程車上班因為很怕又有人從路口衝出來...(恕刪) 你別亂教....耍寶喔這樣對方更能咬定你有精神疾病跟本不能開車....(精神不穩定才這樣就嚇到)這樣反而樓主輸
hn705782 wrote:請問初判跟車禍鑑定有一樣嗎?? 謝謝^^...(恕刪) 通常車鑑會根據 現場圖 筆錄 等資料參考所以通常會與初判一樣車鑑一定要去要收集更多資料補強證據多拍一些燈號標線刮地痕跡舉例來說我前文所提撞我的機車警方初判只提機車主肇責闖紅燈未兩段式左轉(此路口禁迴轉,左轉是整排店面人行道也沒路走)我提出補強證據機車是逆向想偷雞上人行道後走向我右後方巷子車鑑就多出一條逆向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