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補新聞影片網址,感謝age1115大大) 08/03 台中大遠百,理直氣壯。。。(08/06 補充累犯惡行證據, 感謝xantia3.0大大提供)

bigsan wrote:
通常對這種人我都是不用講的~~~~~拿出十元硬幣,然後在這台車旁邊"從頭走到尾"

讓他留下深刻的回億~~~~讓他知道這樣停是不對的.....XD

PS:記得事後趕快花掉十元喔~~~~~^^刪)


那你跟車主一樣低俗,一起丟臉!

mikee102178 wrote:
如圖
好心提醒車主
...(恕刪)


幫您貼一張別台的!!

我就是要一次停兩格啦~怎樣..



wc2880 wrote:
幫您貼一張別台的!!...(恕刪)


樓上你這張的車主就情有可原了,如果他停在右邊停車格內,他人就出不來了

這是規劃有問題

jerico1023 wrote:
樓上你這張的車主就情...(恕刪)




那它可停432.............

watee1 wrote:
那它可停432......(恕刪)


現在不是停432或433的問題吧即便他停了432,那下輛停433的不也一樣出不來?

而且看車格寬度根本跟車寬差不多,432.433同時兩台車停的話,我想兩台車駕駛

都會面臨車門打不開的情況,所以我才說這張照片情有可原
歪樓一下

想停兩格?我堅決不同意!運氣再好一點兩格可以擠三台!
昨天用餐就看到一台白車與臨車很驚險的以不到10公分的間距斜停路邊,與右邊車的車尾成V字型,副駕駛座乘客下車後不到3秒的時間發現沒辦法離開,因為兩輛車成V字型車尾擋住去路了,駕駛下車後兩個人對笑了一下,馬上想出可以離開的好辦法,就是從副駕駛座穿過從駕駛座離開,兩個人就這樣很得意的離開了。


來響應一下,於花蓮家樂福

我還以為是新趨勢呢...


台灣是寶島,只是住著太多鬼
基本上百貨公司或賣場都有監視器,刮車被追究抓到也是要賠錢的,
隨手帶杯奶茶(珍奶更好)請它的愛車喝,車主真的要追究被抓到洗
車費了不起兩三百,一點小錢給沒品的人教訓個人覺得很值得!!

(含糖飲料乾了會黏梯梯,用擦的擦不掉,只能用水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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