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算了一下速度從06:22:20到06:22:16這16秒的時間行駛的標線50段由google量測距離491m491÷16×60×60÷1000=110.48km/hr內側車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從中線超車者應該是超速超車內線直接出匝道也不對雙方都有責任遇到匝道出入口駕駛本來就要比平常小心
dnaprimer wrote:前車在往右切的時候後...(恕刪) 政府的法條明文規定,以後遇到烏龜車,請閃遠光燈以及喇叭伺候,前車若不閃開,就違法,若前車煞車,那就更大條了,叫危險駕駛,如果前車停下來,就更好玩了,叫妨礙自由,可以自衛的。千萬不要傻傻地從中間車道或是右側車道超車,會被罰的喔!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7
winyi wrote:剛算了一下速度從0...(恕刪) 不過……還是佔用超車道吧!但……有違法嗎?……這個……可能……也許……有會開罰嗎?機率應該趨近於零吧!所以勒!認命吧!不認命的選一輛自認為熟悉與操控好的車培養自己的反應與預判能力其它的就交給機會和命運
Capricorn Hsu wrote: 不過……還是佔用超車道吧! 但…...(恕刪) 台灣高速公路超車道依最高速限行駛國道員警不太會攔停除非行車時速低於最高速限或者後方車輛擁塞但是在日本超完車沒回原來車道行駛則違反交通法規"追越車線 違反"會記點處罰台灣的交通條例對於超車也有記載"超車可以最高行駛2公里不得連續行駛"但是連續行駛超車道處罰幾乎只針對大型車相對起來國外對路權公平的多(大小型車輛均可行駛車道)
alan97 wrote:這樓要講的是前車連切車道想要下交流道,而造成後車的失控,我們應該譴責這個行為,而非繞著內側行駛,神車、三寶等話題轉。。。。。 因為討論駕駛習慣,並不是大家關心的重點重點反而是樓主提的這幾樣所以也才會出現討論區的標準總是圍繞"內線無論多快都是違規占用,罪該萬死,超速無論多快都是情有可原,你管不著""toyota出車禍才有討論價值,一定10000%是車子的問題,其他品牌出車禍除了是人的問題,順便讚揚車體有多棒"影片也好,照片也好都只不過是某些特定族群攻擊/吹捧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