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
說的沒錯 可惜鬼島...
請問在這種環境下,你還敢開放這些歐吉桑、歐巴桑們駕著白牌機車行駛高、快速道路嗎?(恕刪)
但你口中的這些歐吉桑、歐巴桑們,可是可以駕著四輪車上高速公路跟你打招呼啊~
怎麼辦呢?
看到小賢子 wrote:
所以才說大型重機已經被視同小車了,
身分不是普通機車,
就不該再去機車待轉區待轉,佔據普通機車的待轉空間。
也請好好的停車在”汽車停車格"
就算大型重機尺寸跟一般機車大小一樣,紅牌就是紅牌,
該停哪就停哪~
開車20多年,我只知道法律怎樣規定我就怎麼做,
大型重機從被當一般機車到現在,路權一直被開放,
我都認同,唯有尚未開放的國一,國三,
法律反對,我目前也反對。
駕訓班根本只是學基礎,
從來沒人會覺得駕照拿了就會開車,
事實經驗就是我們或許無法避免別人來撞,
但至少可以控制自己別去撞人。...(恕刪)
billlions wrote:
本來官員就不是專業,就是根據所獲得的資訊及數據來進行決策!
因此資料、統計數據不夠充分,草率決定就會出現法規反反覆覆的問題!
現有法規很多時候都是試誤法來不斷修正,缺乏長期長遠的規劃。
先拋出議題試水溫再研擬草案,最後訂定法規,初期累積一定參考數據再做修正!
很多時候官員的專業都不是我們要的專業,因為太多的官員都沒有達到通才的標準!
更何況欺下瞞上的情況更是大有人在!...(恕刪)
真理之手 wrote:
這問題我開頭就說了政府的無作為 造就了現在的路況
請不要把這問題歸咎在機車駕駛
話說我相信 很多人也開車騎車
請問開車都會 換騎車就啥都不會了嗎?...(恕刪)
tansywen wrote:
沒錯!
事實上就例如重機開放上高速公路,我們政府也確實沒有開放過,
沒有這部分的資料與統計數據,
也因此在當初重機開放路權時,我們政府也確實試辦過兩年的台72、台68兩條快速道路給250CC以上重機行駛,
雖然政府也一直施展爛招(試辦第一年期滿以數據不足為由延長一年,第二年期滿再以同一理由繼續延長一年,
遭到各方反對,因為交通部打算無限期試辦下去)
兩年後才不情願的在2007年開放路權,但只開放550CC以上重機,當初試辦一起騎的251-549車主一整個莫名其妙陪公子讀書了。
因此相同的,立院附帶決議也並非要求交通部直接開放,
而是先以試辦再民調,連試辦路段都提出建議,
但我們交通部卻不願試辦,跳過試辦直接民調來反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