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遇到對方獅子大開口且以刑逼民(對方肇責是車禍主因)


warrenwang111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恕刪)


肇責比例賠償是這樣算的?

總和金額?

那如果我修車2萬,對方修18萬

總和20

我方2成,對方8成

我方不就還要倒貼2萬給8成的肇事主因?

你確定是這樣算?


scott1028 wrote:
民事不出庭不會怎樣...(恕刪)

民事不出庭就一造辯論判決,沒出庭必輸
其實檢方起訴書已經給雙方和解金額建議了
4個月簡易判決易科罰金12萬
用6萬元和解去喬看看吧!
ch570117 wrote:
民事不出庭就一造辯...(恕刪)


6萬元她們不會合解喔

她們打從一開始就表示要125cc新車一台了

光這台新車就先破了6萬

還要再一個紅包

個人初估至少要15萬才肯罷休

不包含強制險以理賠部分

所以如果我要合解的話

自己損失要15萬+2萬多(強制險)+2萬多(修車)

也就是說至少要20萬她們才有可能願意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開40萬才要合解

一般人會連殺價的部分都算進去

讓你砍半

她還要賣她人情

但回想一下

一個車禍當天就被醫生判定不需住院

無腦震盪無骨折

車損也不嚴重

這理賠金額....合理嗎?



82456011 wrote:
肇責比例賠償是這樣算的?
總和金額?
那如果我修車2萬,對方修18萬
總和20
我方2成,對方8成
我方不就還要倒貼2萬給8成的肇事主因?
你確定是這樣算?


是這樣算的沒錯, 這就是與超跑發生事故, 就算非肇事主因也會損失慘重的由來.
例如: 你沒事, 但是超跑修車300萬, 你的肇責3成, 就要賠給超跑車主90萬.

舊傻男人 wrote:
是這樣算的沒錯, 這...(恕刪)


這算法也太奇怪了

是在防什麼嗎

82456011 wrote:
這算法也太奇怪了

是在防什麼嗎(恕刪)


因為肇事總財損.根據肇事責任比例分攤財損.這有很奇怪嗎?
82456011 wrote:
這算法也太奇怪了是...(恕刪)

車禍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本來就依過失比例原則來判有啥好奇怪?

你一定認為肇事主因要負雙方全部損失責任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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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這種正確無誤的法理

一堆人覺得有問題該廢除

這才奇怪...
回完才發現是考古文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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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12頁的回文沒全部看, 有重複請忽略
最近處理自己的行車事故, 也上過調解委員會的經驗給您參考

先不論肇責比率, 對方開的賠償項目

薪資損失, 首先要有醫院開立的證明建議休養N個月才有賠償
賠償金額也不是他們說了算, 投保薪資拿出來
看護也要住院有醫生證明

摩托車折舊算, 大概1萬元內, 就算回復原狀應該也不多(看照片還好)

網拍請拿證據出來, 繳稅證明之類的

娃娃車,洗頭,保健品應該可以忽略

最重要的是精神撫慰金, 這個可多可少沒有一定依據
自己員工車禍胸部,手腳挫傷對方保險公司只賠20000...您參考看看

因為對方有受傷, 您有機會背上傷害的前科
如果是我自己的話就10萬元認了跟對方和解, 接不接受一回事
動作要有, 每次錄音. 電話也打, 對方罵你, 酸你都先忍著
萬一將來真的上法院可以證明你有誠意和解

真的上了法院, 那就是各自主張了
他要你賠, 你也可以跟他要

我想問, 對方有保險公司出面嗎?
如果沒有, 最後又撕破臉, 你需要讓對方知道罩責不完全在你
對方也有過失. 通常沒保險公司的聽到要打官司就懶了, 要花律師費
又不一定贏, 當然這對您來說也是一樣的

shung06 wrote:
回完才發現是考古文...(恕刪)


對方只有強制險

不會有保險公司出面

目的只有一個

就是要錢

至於10萬合解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再加上修車費和強制險

我方也要付出近15萬的損失

小弟也有妻小要養

沒辦法接受這種不合理的賠償金

對方帳著自己有傷

自己違規也要告

既然都已經上法院

時間也浪費了

我只能保護自己盡量損失少一點

謝謝建言
保險公司收強制險費用算是0頭小利而以~

怎麼會忘記第三責任險的續保通知單呢?
(產險公司 主要產險收支來原)

建議下次 換別家自己注意!

我的強制險跟弟三人賠償都是同一天生效~

我想請問您這一台車 之前近三年是否有出險理賠3次過?

業界有一個潛規則 保戶出險過多 保險公司會視為 "燙手客戶"
會在下一年度 有心故意 只寄強制險保單給車主..
然後第三責任險續保單 故意忘記通知你~
如果遇到不懂得老人家.....保險公司就賺到了
(可以省下一位出險很多的燙手保戶)

下次記住~
車子保險+第三責任險 還是要自己知道~
(自己的權益 自己固)
不要仰望 業務員幫你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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